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相关考题:

根据宪法,我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 (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A.对B.错

宪法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根据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B.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每届任期为3年。 ( )参考答案:错误

凡直接选举产生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A.二年B.三年C.四年D.五年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每届任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