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 号民用航空器为A 国甲公司所有,国籍登记国为S 国,甲公司在我国设有分公司。2009 年,甲公司为解决购进新航空器资金不足的问题,向B 国乙公司借款,在B 国境内签订了借款合同,以M 号民用航空器抵押,并办理了相应手续。2010 年,M 号运输一批货物途经D 国上空时,机上物体坠落,对地面的E 国人丁的房屋造成损害。随后,M 号在经过公海上空时又发生机上物体坠落,造成正在公海上行驶的悬挂S 国船旗的商船N 号的财产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若甲公司与乙公司就M 号的抵押权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法院,应适用A 国法律B.若甲公司与乙公司就M 号的抵押权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法院,对该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C.若E 国人丁就M 号对其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在我国提起诉讼,应适用D 国法律D.若N 号商船的所有人就M 号对其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在我国提起诉讼,应适用M 号和N 号的共同国籍国法律即S 国法
M 号民用航空器为A 国甲公司所有,国籍登记国为S 国,甲公司在我国设有分公司。2009 年,甲公司为解决购进新航空器资金不足的问题,向B 国乙公司借款,在B 国境内签订了借款合同,以M 号民用航空器抵押,并办理了相应手续。2010 年,M 号运输一批货物途经D 国上空时,机上物体坠落,对地面的E 国人丁的房屋造成损害。随后,M 号在经过公海上空时又发生机上物体坠落,造成正在公海上行驶的悬挂S 国船旗的商船N 号的财产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甲公司与乙公司就M 号的抵押权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法院,应适用A 国法律
B.若甲公司与乙公司就M 号的抵押权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法院,对该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C.若E 国人丁就M 号对其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在我国提起诉讼,应适用D 国法律
D.若N 号商船的所有人就M 号对其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在我国提起诉讼,应适用M 号和N 号的共同国籍国法律即S 国法
相关考题:
国籍为甲国的船舶M号系乙国B公司从甲国A公司处购得,但依甲国法B公司尚不能取得M号的所有权,而依乙国法则B公司已经取得M号的所有权.M号出海后在我国领海与乙国C公司所有的国籍为甲国的Y号船舶发生碰撞,B公司就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向我国法院起诉.对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B.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我国法C.应适用碰撞船舶的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D.本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但由于发生碰撞的两船舶的所有者国籍相同均为乙国,因此乙国法与本案关系更密切,敌应适用乙国法
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用分国限额法计算乙国抵免限额为( )万元。(上述的所得均为税前所得)A.16B.14C.12D.24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A.20B.17C.60D.10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税前所得为( )万元。A.323B.340C.400D.383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50B.100C.150D.180
国籍为甲国的船舶M号系乙国B公司从甲国A公司处购得,但依甲国法B公司尚不能取得M号的所有权,而依乙国法则B公司巳经取得M号的所有权。M号出海后在我国领海与乙国C公司所有的国籍为甲国的Y号船舶发生碰撞,B公司就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向我国法院起诉。对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B.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我国法C.应适用碰撞船舶的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D.本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但由于发生碰撞的两船舶的所有者国籍相同均为乙国,因此乙国法与本案关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乙国法
我国甲公司在A国设立分公司乙,已知乙公司在A国的2017年纳税年度为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那么乙公司2017年纳税年度对应我国( )纳税年度。A.2015年B.2016年C.2017年D.2018年
中国居民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情况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1)甲国分支机构所得未汇入我国,是否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说明理由。(2)说明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还是间接负担的所得税。(3)计算A公司来自甲国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4)计算A公司来自乙国子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5)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A公司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5、甲国居民M公司在乙国和丙国分别设有两个分公司N和G。2019年M、N、G实现的税前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美元、50万美元和20万美元(假设甲国、乙国和丙国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核算规则一致)。甲国、乙国和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20%和30%。若甲国实行综合抵免,则M公司当年应向甲国政府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美元A.42.5B.20C.25D.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