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安抗辩权中,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B、丧失商业信誉C、未恢复履行能力D、未提供适当担保E、未继续履行合同
在不安抗辩权中,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 B、丧失商业信誉
- C、未恢复履行能力
- D、未提供适当担保
- E、未继续履行合同
相关考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明对方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______。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 )。A.拒绝履行B.恢复履行C.由人民法院裁决D.变更合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表现为( )。A.可以中止履行B.应当及时通知对方C.对方及时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D.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A.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的,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则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中的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c.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的,可以中止履行D.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E.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某些情形时可以中止合同。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是()。A、对方当事人降低注册资金B、对方当事人银行贷款数额激增C、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D、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则应()。A、拒绝履行B、等待履行C、由人民法院裁决D、恢复履行
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E、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多选题在不安抗辩权中,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B丧失商业信誉C未恢复履行能力D未提供适当担保E未继续履行合同
单选题《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A书面告知对方B及时通知对方C拒绝履行D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