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计划设立P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生产并销售电子产品,四人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丙以机器设备出资,丁以其专利权出资。2009年2月,四人委托甲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2009年3月,公司登记机关向P公司签发了营业执照。P公司章程规定:甲为公司总经理,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乙、丙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须经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规定,甲与第三人签订标的额为15万元以上的合同时,应经董事会同意。2010年3月,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7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P公司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超越了权限,要求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查,M公司对甲越权签约的事实并不知情。2010年9月,乙征得丙、丁的同意后,将P公司的部分设备出质,为N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甲对该事实不知情。2010年12月,P公司的债权人O公司要求P公司偿还6月份所欠的合同款。回答下列问题: (1)P公司何时成立? (2)四人约定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3)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00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计划设立P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生产并销售电子产品,四人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丙以机器设备出资,丁以其专利权出资。2009年2月,四人委托甲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2009年3月,公司登记机关向P公司签发了营业执照。P公司章程规定:甲为公司总经理,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乙、丙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须经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规定,甲与第三人签订标的额为15万元以上的合同时,应经董事会同意。2010年3月,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7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P公司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超越了权限,要求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查,M公司对甲越权签约的事实并不知情。2010年9月,乙征得丙、丁的同意后,将P公司的部分设备出质,为N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甲对该事实不知情。2010年12月,P公司的债权人O公司要求P公司偿还6月份所欠的合同款。回答下列问题: (1)P公司何时成立? (2)四人约定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3)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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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后来,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C.如果甲、乙均不愿意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如果甲、乙均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丁公司是由甲、乙、丙为股东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谓“有限责任”是指()A、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权人承担直接清偿责任C、如丁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甲、乙、丙应在其出资额范围内,以自己出资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D、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
97~100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丙、丁三人均为自然人。他们协商形成的意向书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 000万元,其中甲以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以工业产权作价400万元和现金400万元出资,乙、丙、丁三人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甲承诺,其对新设立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乙、丙、丁三人在按时出资的条件下,享受公司利润分红。注册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认为该股份有限公司筹办存在若干不合法之处,拟不予代理。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第97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包括( )。A.协商设立B.发起设立C.募集设立D.合同设立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丙、丁以现金出资,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1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戊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诸法院。法院查明,乙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4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戊补足B.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补足C.甲、乙、丙、丁四人负连带责任,差额由四人补足。D.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乙有财产时再补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的有 ( )A.甲用可以依法转让的房产出资B.乙以劳务出资C.丙用可以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资D.丁用可以依法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E:无论乙和丙是否愿意购买,甲都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2OO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计划设立P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生产并销售电子产品,四人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丙以机器设备出资,丁以其专利权出资。2009年2月,四人委托甲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2009年3月,公司登记机关向P公司签发了营业执照。P公司章程规定:甲为公司总经理,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乙、丙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须经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规定,甲与第三人签订标的额为15万元以上的合同时,应经董事会同意。2010年3月,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7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P公司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超越了权限,要求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查,M公司对甲越权签约的事实并不知情。2010年9月,乙征得丙、丁的同意后,将P公司的部分设备出质,为N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甲对该事实不知情。2010年12月,P公司的债权人O公司要求P公司偿还6月份所欠的合同款。问题:(1) P公司何时成立?(2)四人约定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3)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4) P公司如果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说明理由。(5)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6)如果P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O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甲、乙、丙、丁是否应当承担清偿责任?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四人均在某期货公司任职,甲是该公司董事,乙为该公司监事,丙是财务部主任,丁是首席风险官。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甲、乙、丙、丁四人中,属于该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A.甲B.乙C.丙D.丁
甲公司是由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丁分公司。丁分公司因重大经营失误出现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对该债务负有法定清偿义务的主体是()。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乙、丙共同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拟转让自己的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向乙转让应得到丙、丁过半数同意B、甲向戊转让应该得到乙、丙、丁过半数同意C、甲向戊转让时,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D、甲向戊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乙、丙、丁有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丁四人拟成立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现金10万元,乙以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作价15万元,丙以其非高新技术的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15万元,丁以其与工商等政府部门的特殊关系及其劳务按10万元出资。为此,四人以注册资本50万元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成立?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C、乙和丙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1999年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不同意。以下解决方案,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转让出资的协议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了某会计师事务所,其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为某上市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故意出具了虚假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对于这一损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由甲、乙、丙、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B、由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丙、丁对该笔债务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乙、丙、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E、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均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C、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根据四人在章程中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200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计划设立P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生产并销售电子产品,四人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丙以机器设备出资,丁以其专利权出资。2009年2月,四人委托甲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2009年3月,公司登记机关向P公司签发了营业执照。P公司章程规定:甲为公司总经理,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乙、丙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须经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规定,甲与第三人签订标的额为15万元以上的合同时,应经董事会同意。2010年3月,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7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P公司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超越了权限,要求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查,M公司对甲越权签约的事实并不知情。2010年9月,乙征得丙、丁的同意后,将P公司的部分设备出质,为N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甲对该事实不知情。2010年12月,P公司的债权人O公司要求P公司偿还6月份所欠的合同款。回答下列问题: (1)P公司如果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说明理由。 (2)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如果P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0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甲、乙、丙、丁是否应当承担清偿责任?说明理由。
多选题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C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根据四人在章程里面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合伙企业不足清偿的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乙、丙、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C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甲、乙、丙、丁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多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不能通过的有(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单选题1999年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不同意。以下解决方案,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转让出资的协议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单选题甲公司是由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丁分公司。丁分公司因重大经营失误出现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对该债务负有法定清偿义务的主体是()。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乙、丙共同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合伙企业不足清偿的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乙、丙、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C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甲、乙、丙、丁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
问答题2009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计划设立P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生产并销售电子产品,四人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丙以机器设备出资,丁以其专利权出资。2009年2月,四人委托甲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2009年3月,公司登记机关向P公司签发了营业执照。P公司章程规定:甲为公司总经理,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乙、丙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须经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规定,甲与第三人签订标的额为15万元以上的合同时,应经董事会同意。2010年3月,甲以P公司名义与M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7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P公司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超越了权限,要求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查,M公司对甲越权签约的事实并不知情。2010年9月,乙征得丙、丁的同意后,将P公司的部分设备出质,为N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甲对该事实不知情。2010年12月,P公司的债权人O公司要求P公司偿还6月份所欠的合同款。回答下列问题: (1)P公司如果撤销甲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说明理由。 (2)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如果P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0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甲、乙、丙、丁是否应当承担清偿责任?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