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商标权作价出资,但不得以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商标权作价出资,但不得以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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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于2017年3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在2017年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考虑其他因素,应当作为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有()。A、2月10日,收到客户退回2016年6月销售部分商品,甲公司向客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B、2月20日,一家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同时被当地安监部门罚款600万元C、3月15日,于2016年发生的某涉诉案件终审判决,甲公司需赔偿原告1600万元,该金额较2016年末原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多300万元D、3月18日,董事会会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A、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的B、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瑕疵而拒收货物的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买受人违反约定未前往提货的D、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买卖双方未就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做特别约定的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2015年甲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的事项如下:(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为1亿元;(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A、50%B、100%C、150%D、200%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