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网络预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核发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为潍坊中心城区或其他相关县市区、经营期限为()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A、5B、4C、3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网络预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核发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为潍坊中心城区或其他相关县市区、经营期限为()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A、5
- B、4
- C、3
相关考题:
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A、2B、5C、10D、15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根据《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A、30日B、20日C、10日
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A、《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申请表B、《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证》申请表C、《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中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客运,经营期限为六年,经营区域为本*市城区(营运一端为安庆市城区)。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其中在潍坊中心城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单选题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A2B5C10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