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办理串通投标或其他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虽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将线索移交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公安机关在办理串通投标或其他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虽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将线索移交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相关考题:
投标人有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A、以行贿谋取中标B、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C、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D、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E、2年内3次以上串通投标
对于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是共同违法行为,对参与串通招标投标的各个违法行为人,应当根据情节,分别予以行政处罚B、投标者或者招标者在串通招标投标时,同时有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对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应当一并处罚C、对于进行串通招标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D、已经实施的串通投标行为,其中标依然有效
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元以上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A、十万元B、二十万元C、五十万元D、一百万元
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移交有关案件线索。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嫌()情形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A、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B、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C、中标项目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D、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或者盗用其他单位名义投标的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串通投标,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B、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C、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下的D、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一次之后又串通投标的
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
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元以上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
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嫌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向()移交。A、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B、同级纪委监察委C、上级纪委监察委D、同级公安机关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A、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B、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下的C、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D、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或者盗用其他单位名义投标的
公安机关在办理串通投标或其他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虽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将线索移交()处理。A、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B、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C、省财政部门D、同级财政部门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的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遵循()的原则对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A、依法办事B、各负其责C、合理恰当D、权责一致
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以上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A、十万元B、二十万元C、五十万元D、一百万元
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元以上的,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移交有关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