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鼓励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的交易平台按照规定与国家或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相应的行政监督平台连接并交互招标信息。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鼓励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的交易平台按照规定与国家或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相应的行政监督平台连接并交互招标信息。
相关考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当如实记录招标采购过程信息、操作时间、网络地址和相关人员等信息。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市场主体招标投标行为和信用状况依法实行动态公开。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互联网+”招标采购内生动力,推动招标采购从线上交易到线下交易的转变,实现招标投标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研究制定电子()的具体规定,以及电子招标采购档案管理规范,为推行招标采购全过程电子化提供制度保障。A、开标B、招标C、投标D、评标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当如实记录招标采购过程信息、操作时间、网络地址和相关人员等信息。A、电子服务系统B、电子招标投标系统C、电子招标采购系统D、信用信息共享系统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2018年底前抓紧搭建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满足在线监管的需要。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各省(区、市)应当建立地区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确定牵头落实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地区行动目标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指标和相关进度要求,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