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的巡游车经营权,在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既有的巡游车经营权,在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相关考题:

巡游车经营权期限届满的,经营者应当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退出经营手续。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A、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B、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C、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D、履约担保E、违约责任F、争议解决方式

新增经营权全部实行有偿使用,经营权使用期限为8年,经营期内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巡游车经营权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不得超过八年,经营期限内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A、有偿使用B、无偿使用C、转让使用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市区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为(),并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A、2年B、3年C、5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A、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C、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D、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E、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A、50B、60C、40D、30

北京市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但可以变更经营主体。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2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到期收回,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新增巡游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但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到期收回,期间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新增巡游车经营权()。A、不得变更经营主体B、可以私下变更经营主体C、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经营主体

从2017年起,潍坊城区每年投放()个巡游车经营权奖励指标,对服务质量信誉好、管理措施得力的巡游车企业进行奖励。A、15B、20C、30

根据《重庆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经营主体,确不能继续经营的,由经营权许可机关依法收回经营权。

巡游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

根据《重庆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既有的巡游车经营权,在剩余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中包括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期限等,并没有使用方式。

对于现有的巡游车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从2017年起,潍坊城区每年投放15个巡游车经营权奖励指标,对服务质量信誉好、管理措施得力的巡游车企业进行奖励。

北京市深化巡游车改革,坚持实行车辆经营权无偿使用,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

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但可以变更经营主体。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A、20B、25C、30D、10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使用,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到期收回,不得变更经营主体。A、无偿B、议价C、拍卖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中应当包括的有()A、履约担保B、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C、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D、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