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校车标牌领取表之日起()内核发校车标牌。A、1日B、2日C、3日D、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校车标牌领取表之日起()内核发校车标牌。

  • A、1日
  • B、2日
  • C、3日
  • D、5日

相关考题:

办理校车报废解体注销登记的,登记审核岗不审查校车标牌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校车使用许可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 )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A.1日B.2日C.5日D.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校车标牌档案,确定档案编号。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办理补领或者换领校车标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A、当日B、一日C、两日D、三日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领取校车标牌。A、省级人民政府B、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C、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D、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非专用校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重新制作行驶证,调整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学生和成人乘坐人数,原行驶证收回并销毁。

办理核发校车标牌业务,不存入校车标牌档案的资料是()。A、《校车标牌领取表》原件B、校车使用许可复印件C、校车运行方案复印件D、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进行确认时,应当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但对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可以不进行查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内确认机动车。A、10日B、1日C、5日D、2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校车驾驶资格申请材料之日起()内审查完毕。A、一日B、三日C、五日D、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审查资料以及回复意见等材料复印件存入校车标牌档案。

《校车通行证》和校车标识喷涂式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某小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向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时应提交()。A、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B、机动车行驶证C、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D、县公安局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A、1日B、2日C、3日D、6日

非专用校车应当自()每()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A、注册登记之日起;半年B、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C、取得校车标牌后;半年D、取得校车标牌后;一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校车使用许可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A、1日B、2日C、5日D、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时,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校车标牌丢失、灭失补领、校车报废、转移、迁出业务时,校车标牌在有效期内未收回的,应当公告校车标牌作废。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发校车标牌。A、《校车安全管理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C、《机动车登记规定》D、《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校车或者校车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四个月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但驾驶人发生变化的,不需要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核发校车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