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998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9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韩某以他与村委会199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鲁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鲁某列为第三人。 就上述情况,请回答: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上讲,法院对本案纠纷应如何立案处理?
问答题
1998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9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韩某以他与村委会199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鲁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鲁某列为第三人。
就上述情况,请回答:
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上讲,法院对本案纠纷应如何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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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3~94 题:2000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2002年,村委会即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承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个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善,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1年后,韩某以其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刘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刘某列为第三人。第 93 题 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上讲,法院对本案纠纷应:( )。A.受理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不受理侵权赔偿纠纷案件B.受理侵权赔偿纠纷案件,不受理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C.两个纠纷都不受理D.两个纠纷应分别立案审理
富强村村民郭强与其所在的村签订耕地承包合同,约定由郭强承包该村10亩耕地,承包期为30年,每年交承包费1000元,后郭强去世,其妻贾红续经营该片土地。后村委会以贾红非承包人为理由强行收回耕地,村委会的做法对吗?()
农户老李承包了一块田地种菜承包期为30年,过了17年因为女儿结婚生孩子入城照顾,遂将土地转包给了小林并约定承包期为20年。等到了30年满的时候,村委会代表村集体收回承包地,小林因承包期未到发生了纠纷。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林继续承包土地B.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C.村委会经村民大会同意有权收回土地、D.老李继续承包土地
某果园占用集体土地82亩,种植果树3000株,果树的剩余收益期为18年,前10年果树进入盛产期,后8年转入丰产期,果园剩余承包期与果树剩余收益期相同。2007年1月1日发生经济纠纷,法院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需对2007年1月1日该果园的价值进行鉴证。据调查和预测,当地该类果园的有效种植株数为2900株,盛产期果园一般年产值为每株平均100元,丰产期果园一般年产值为每株平均90元,果园在产果期正常经营所需的费用平均占年产值的30%,果树收益期投资回报率为10%。试根据所给资料鉴证该果园在价格鉴证基准日的价值。
(一) 2000年烟台地区一村委会把果园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为5年,其中某甲承包了50棵苹果树。2002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乙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乙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甲承包过的50棵苹果树转包给丙。一年后,甲以他与村委会200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50棵树的苹果500多公斤,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乙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乙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丙向法院请求甲返还500多公斤苹果。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存在以下哪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乙等6人与村委会基于承包与发包关系而形成的请求给付关系B.乙与丙的转包关系C.甲与村委会的侵权关系D.甲与丙的侵权关系
下列分包合同中,属于违法分包或者分包合同无效的有()。A、承包人承包了某土方开挖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给甲施工企业B、承包人承包了某土建工程后,将工程的主体结构部分分包给乙施工企业C、承包人承包了某十台设备安装工程后,将三台设备安装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丙劳务企业D、承包人分包了某装饰装修工程后,将地面瓷砖铺设的工程分包给丁施工企业E、承包人分包了某基础工程后,将其全部分包给丙施工企业
下列哪些选项的决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村民甲从村委会取得某果园的承包经营权。后乡政府决定收回该果园的承包经营权,并发包给村民乙承包B:警察丙在执勤中态度恶劣,并打伤丁。县公安局对丙决定采取禁闭措施C:商务部根据申请,对某国给予该国戊公司新闻纸补贴一案进行调查,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D:某市公安局不给庚签发普通护照的决定
华某从小屯村委会获得某果园的承包经营权。经县政府批准,乡政府决定将该果同卖给鸿达公司。鸿达公司将果树铲除,并兴建厂房。对乡政府出卖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华某可以起诉B:小屯村委会可以起诉C:被告是县政府D:被告是乡政府
果园里有苹果树苗和梨树苗一共800棵,其中苹果树苗占60%,后来又买了一些苹果树苗,这样苹果树苗占总数的68%。后来又买了多少棵苹果树苗?( )A. 100 B. 150 C. 200 D. 250
下列分包合同中,属于违法分包或者分包合同无效的有()。A.承包人承包了某土方开挖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给甲施工企业B.承包人承包了某土建工程后,将工程的主体结构部分分包给乙施工企业C.承包人承包了某十台设备安装工程后,将三台设备安装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丙劳务企业D.某承包人获得了总承包商分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后,其将地面瓷砖铺设的工程分包给丁施工企业E.某承包人获得总承包商分包的某基础工程后,再将其全部分包给丙施工企业
农民张某生前承包了50亩果园,其死后关于承包合同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承包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B: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C:承包因张某的死亡而终止D:张某的子女与发包人协商后可以继续承包果园
徐某(女)于1998年与邱某(男)结婚,2000年徐某以自己的名义承包了村委会耕地2亩。2004年,因夫妻感情破裂,徐某与邱某离了婚并在2005年与邻村人再婚,但户口还在原居住地,在新居住地也未取得承包地。今年年初,原居住地村委会以徐某再婚为由意欲收回徐某的承包地。原村委会可否收回其承包地?
1998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9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韩某以他与村委会199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鲁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鲁某列为第三人。 就上述情况,请回答:村委会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为什么?
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B、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C、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D、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问答题徐某(女)于1998年与邱某(男)结婚,2000年徐某以自己的名义承包了村委会耕地2亩。2004年,因夫妻感情破裂,徐某与邱某离了婚并在2005年与邻村人再婚,但户口还在原居住地,在新居住地也未取得承包地。今年年初,原居住地村委会以徐某再婚为由意欲收回徐某的承包地。原村委会可否收回其承包地?
问答题某年11月,村民甲承包了本村10亩果园,承包期10年,村民乙承包了本村10亩菜地,承包期5年,该果园和该菜地相邻。甲见乙的承包地里有一口水井,为方便浇灌自己的果园,甲与乙商量支付一定费用从乙承包地里取水浇灌果园,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乙同意甲使用其承包地内的水井取水灌溉,使用期限为10年,甲每年付给乙15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用水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次年2月,由于甲决定外出打工,经村委会同意将其10亩果园承包权转让给丙。乙因与丙素来不合,遂以该合同系自己与甲签订,丙并非合同当事人不能享有权利为由,拒绝丙继续从其承包地水井取水灌溉果园。甲见乙和丙争执不下,即决定将该取水的权利单独转让给同村的丁。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签订的用水合同是否设定了地役权?并说明理由。 (2)甲与乙签订的用水合同是否有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3)乙拒绝丙继续从其承包地水井取水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可以将该取水的权利单独转让给丁?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1998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9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韩某以他与村委会1990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抢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公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其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韩某返还400多公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韩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鲁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韩某列为共同被告,将鲁某列为第三人。 就上述情况,请回答:韩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单选题陈某与丈夫离婚后继续在原村生活,那么她在该村所承包的土地( )。A由陈某的丈夫承包B应该继续由陈某承包,享受不变的待遇C由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D由其子女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