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事件一中,指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理由.
问答题
1.事件一中,指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背景资料: 某市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代理人确定的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d。 事件2: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竞争不足,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对已根据计价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或市场造价信息等资料编制好的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总价。 事件3:有企业法人地位,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在本市必须成立分公司。 事件4:应潜在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在现场口头解答了该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3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4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背景资料某新建图书馆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中标。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招标文件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0天后投标截止;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分别以书面形式回复给相应提出疑问的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招标文件时,提出个别条款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招标。问题1. 事件中,指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理由。
问答题分别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