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王某停业期从事生产经营没有申报纳税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
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王某停业期从事生产经营没有申报纳税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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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体户王某在甲市做生意时欠缴税款2800元,在没有交清所欠税款的情况下,便迁到乙市继续做生意。为追缴王某所欠税款,甲市税务局请求乙市税务局对王某代为追缴所欠税款2800元,并交纳滞纳金1260元。王某认为滞纳金太多,不合法律规定,因此对税务局的行为不服。此时,王某可以选择哪些救济途径?( )A.向乙市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向甲市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C.王某可以向甲、乙两市的任何一个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D.王某可以直接向乙市人民法院对乙市税务局提起行政诉讼
王某为s市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物美价廉,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06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王某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了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1)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2)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闷题:(1)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2)A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王某原籍是甲市,其妻子原籍是乙市,两人婚后在丙市购房,后在丁市落户,现夫妻两人一起在戊市打工并居住在戊市。现王某夫妇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王某夫妇办理服务登记的地点应当是()。A:甲市B:乙市C:丙市D:戊市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019年)李某户籍所在地在Q市,居住地在L市,工作单位在M市。2018年9月李某将位于N市的住房出售,则出售该住房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 )。 A.Q市税务机关B.L市税务机关C.M市税务机关D.N市税务机关
王某在石家庄市桥西区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其住所即为其经营地点。后根据经营情况,王某将企业搬至石家庄市裕华区,王某应办理何种税务登记手续()。A注销税务登记B停业、复业登记C设立税务登记D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市国税局能否受理王涛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
B纳税人持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到A市销售一批服装100件,每件50元,并到A市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开具时间为2005年1月2日,时限为1个月。2005年5月5日,A市税务分局管理员王某在巡查中发现B纳税人在市区设摊卖服装,并对其进行检查,B某向王某出示了外出经营证明,王某见其持有外出经营证明,就未加过问。请问王某对B某的处理是否正确?
个体工商户李某在经营中实际收购、屠宰生猪700头,但其向税务局申报600头,并按此数缴纳税款。市税务局经检查发现,遂作出收缴税款3000元,罚款500元决定。为防止李某转移财产,市税务局在下达行政决定当天即从李某账户划拨上述款项。关于市税务局划拨李某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市税务局划拨李某存款为行政处罚B、市税务局划拨李某存款为行政强制C、市税务局划拨存款前应事先催告李某履行决定D、市税务局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某纳税人原在A市经营,于2010年10月10日外出B市经营,至2011年4月4日又回到A市,则该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期间()。A、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A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B、在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C、需在B市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手续D、在B市不需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
某企业生产经营注册地为A市,现有一套房产在B市要进行房产税申报,请问该企业应该首先在()税务机关进行()操作才能申报房产税。A、A市,临时税务登记B、B市,临时税务登记C、B市,组织临时登记D、B市,跨区税源登记
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王某停业期从事生产经营没有申报纳税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某纳税人原在湖南省长沙市经营,于2013年11月6日外出在株洲市经营,至2014年3月6日又回到长沙市,则该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期()。A、只需在长沙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B、需在株洲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C、在两地均不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D、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长沙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株洲市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主管国税三分局的处理有哪些不恰当?为什么?
问答题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王某停业期从事生产经营没有申报纳税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王某与李某是朋友关系。1998年,王某向李某借钱8万元购买XX市XX区房屋一套。后王某无钱归还借款,于是二人经协商同意,王某以在该市所购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后,李某向王某提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王某因尚欠甲银行按揭贷款7.8万元没有归还,无法取回房产所有权证办理抵押手续,所以对李某的要求一再推托。双方一直未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王某仍无法偿还借款,李某起诉要求法院变卖房屋以实现其抵押权。甲银行得知情况后,申请加入诉讼并主张王某与李某的抵押合同无效。王某与李某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单选题某纳税人原在湖南省长沙市经营,于2013年11月6日外出在株洲市经营,至2014年3月6日又回到长沙市,则该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期()。A只需在长沙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B需在株洲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C在两地均不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D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长沙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株洲市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多选题王某在石家庄市桥西区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其住所即为其经营地点。后根据经营情况,王某将企业搬至石家庄市裕华区,王某应办理何种税务登记手续()。A注销税务登记B停业、复业登记C设立税务登记D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单选题王某原籍是甲市,其妻子原籍是乙市,两人婚后在丙市购房,后在丁市落户,现夫妻两人一起在戊市打工并居住在戊市。现王某夫妇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王某夫妇办理服务登记的地点应当是( )。[2011年真题]A甲市B乙市C丙市D戊市
问答题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市国税局能否受理王涛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
问答题广东省张某来洛阳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需领购发票时,税务机关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