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属于证明对象的是()。A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B证据事实C众所周知的事实D公证的事实

多选题
属于证明对象的是()。
A

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

B

证据事实

C

众所周知的事实

D

公证的事实


参考解析

解析: 学理上认为: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事实证据不能成为证明对象。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属于程序法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和公证的事实属于司法认知的范围,但也可能属于证明对象,只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待定事实的真实性。

相关考题:

经查某案中的犯罪人是一位聋哑人,这一事实属于()。 A、刑事诉讼证明主体B、刑事诉讼证明对象C、刑事诉讼证明责任D、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简述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理由。

关于证据事实是否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正确的说法是()A.证据事实属于证明对象B.证据事实不能成为证明对象C.作为直接证据的证据事实属于证明对象,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据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D.有的证据事实可以成为证明对象,有的证据事实不能成为证明对象

下列属于诉讼证明的构成环节的是()。 A.证明对象B.证明种类C.证明主体D.证明责任

下列不属于诉讼证明的特征的是()。 A.对象是诉讼客体B.法定的对象.标准.程序C.一元化的证明目的D.主体是诉讼主体

关于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诉之类型也是划分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标准B.以诉讼理由为标准划分证明对象可以使原被告认识到其应负的证明责任C.大陆法学者把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联系起来使得证明对象得以具体化D.从事实本身的性质出发,可以将证明对象分为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

属于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灯塔的是()。 A.证明主体B.证明对象C.证明标准D.证明责任

推定与司法认知属于()。 A.证明对象B.实体法内容C.证据规则D.证明标准

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B.证明标准C.犯罪的概念D.推定

关于证明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证明对象在具体案件中就是当事人的诉辩请求B、证据的作用仅在于说明证明对象C、证明对象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D、证明对象就是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

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证明对象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B、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责任决定了证明对象C、免证事由或不要证事由不能成为证明对象D、所有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认知或说明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

属于证明对象的是()。A、法院违背回避的事实B、证据事实C、众所周知的事实D、公证的事实

在诉讼中需要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属于()A、证明对象B、主要事实C、间接事实D、辅助事实

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证明对象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B、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责任决定了证明对象C、免证事由或不要证事由不成为证明对象D、所有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认知或说明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E、所有的要件事实自然成为证明对象

下列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B、证明标准C、犯罪的概念D、推定

下列选项中,属于证明构成环节的有()。A、证明对象B、证明主体C、证明责任D、证明标准

不属于收集视听资料应当注明的内容是()。A、制作方法B、制作时间C、证明对象D、证明方法

多选题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证明对象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B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责任决定了证明对象C免证事由或不要证事由不成为证明对象D所有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认知或说明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E所有的要件事实自然成为证明对象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证明构成环节的有()。A证明对象B证明主体C证明责任D证明标准

单选题经查犯罪人是一位聋哑人,这一事实属于()。A刑事诉讼证明对象B民事诉讼证明对象C行政诉讼证明对象D不是诉讼证明对象

单选题不属于收集视听资料应当注明的内容是()。A制作方法B制作时间C证明对象D证明方法

多选题下列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A证明对象B证明标准C刑罚处罚D推定

多选题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证明对象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B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责任决定了证明对象C免证事由或不要证事由不能成为证明对象D所有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认知或说明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

判断题法律所规定的无须举证证明的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A对B错

多选题下列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A证明对象B证明标准C犯罪的概念D推定

判断题证据事实属于证明对象。A对B错

单选题关于证明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证明对象在具体案件中就是当事人的诉辩请求B证据的作用仅在于说明证明对象C证明对象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D证明对象就是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

问答题简述程序法事实属于证明对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