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实行“举证倒置”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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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实行“举证倒置”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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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必须先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这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前的必经程序B.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C.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D.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多选题甲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行为( )。[2006年真题]A必要,因为甲应当证明被告实施了排污行为B必要,因为甲应当证明被告排放的污染物进入了原告养鱼的水体C必要,因为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D不必要,因为应当由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举证
多选题下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004年真题]A侵犯商标专用权引起的商标侵权诉讼B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C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D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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