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老李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李大、李二、李三成人,三个儿子成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甲区、己区、丙区。2007年6月以来老李惠某种老年慢性痛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因为花费太高拒绝支付治疗费,并不给其生活费。老李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被迫于2008年7月向A县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予赡养费和医疗费。法院受理之后,经审理判决三被告每月给付老李200元赡养费,并支付以后的医疗费。判决后,老李和李大没有上诉,李二口头提起上诉,但没有提交上诉状;李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认为父亲在李大、李二买房时帮助过他们,所以李大、李二应多负担赡养费。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老李病情恶化突然死亡。  (1)本市A县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李二的上诉是否有效?李三的上诉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三上诉后如何列当事人?  (4)本案存程序上有什么错误之处?

问答题
老李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李大、李二、李三成人,三个儿子成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甲区、己区、丙区。2007年6月以来老李惠某种老年慢性痛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因为花费太高拒绝支付治疗费,并不给其生活费。老李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被迫于2008年7月向A县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予赡养费和医疗费。法院受理之后,经审理判决三被告每月给付老李200元赡养费,并支付以后的医疗费。判决后,老李和李大没有上诉,李二口头提起上诉,但没有提交上诉状;李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认为父亲在李大、李二买房时帮助过他们,所以李大、李二应多负担赡养费。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老李病情恶化突然死亡。  (1)本市A县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李二的上诉是否有效?李三的上诉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三上诉后如何列当事人?  (4)本案存程序上有什么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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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张老汉现年70岁,家住某市A县农村,因早年丧妻,一人扶养三个儿子张大、张二和张三长大成人,三个儿子结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8区、C区、D区。2006年8月以来,张老汉患上某种老年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惟恐花费过高,竞拒绝为其进行治疗,把张老汉一人独自扔在农村家中且不给其生活费。张老汉感到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且自己又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于是于2007年5月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前,张老汉病情突然加重,法院为了应对此紧急情况,裁定对被告三人先予执行。后张老汉病情有所好转,法院决定于2007年6月3日开庭,并于6月1日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庭时,迟迟不见张二到来。于是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三被告分别给付老汉赡养费200元,并负担张老汉今后的医疗费。判决后,张老汉、张大没有上诉。张二在一审结束后口头提起上诉,没有提交上诉状。张三通过书面上诉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父亲在张大、张二买房时帮助了他们,应当张大、张二多负担张老汉的生活费,自己少负担。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张老汉因长期精神紧张导致突然发病而死亡。问题:1.本市A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一审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一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当如何处理?4.张二、张三的上诉是否有效?5.张三上诉后,如何列当事人?6.中级人民法院接收到张三上诉后,应当如何处理?7.本案在程序上还有哪些错误之处?8.张老汉的死亡后对本案应如何处理?一审判决是否生效?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8年,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拒绝。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老刘的户籍所在地在海淀区,2005年1月搬到老家昌平区农村居住,但户籍仍在海淀区。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住在宣武区,二儿子住在朝阳区,三儿子住在东城区,老刘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但三个儿子均拒绝给付赡养费,万般无奈之下,2006年6月,老刘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600元。张某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A.可以向海淀区法院起诉B.可以向昌平区法院起诉C.只能向朝阳区、宣武区或者东城区法院起诉D.可以向朝阳区、宣武区或者东城区法院起诉

李某系精神病患者,一日犯病,将邻居刘某打伤。刘某诉至人民法院,李某之父老李代理李某进行诉讼行为。下列有关老李的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老李是本案当事人B.老李有权代理李某为一切诉讼行为C.老老李意外死亡,法院应中止诉讼D.若老李意外死亡,法院应终结诉讼

【案情】刘力自幼由其伯父李某抚养长大并一直与其伯父生活在一起,后其伯父生病住院的3年期间,也一直由刘力负责为其伯父李某治疗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李某去世后的丧葬费也由刘力支付。李某2005 年3月去世前,曾于2005年2月留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三居室住房遗留给刘力所有。伯父去世后,刘力即去外地工作,伯父李某的三居室房屋则一直由其儿子李泰居住。2008年5月,刘力回到本地后,要求李泰将房屋交给自己居住,李泰拒绝。2008年6月,刘力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区人民法院根据伯父李某的遗嘱判决该三居室住房归自己所有。李泰则认为刘力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应当驳回。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诉讼时效已超过,并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因此,作出裁定驳回刘力的起诉。刘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刘力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为由判决驳回上诉。刘力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甲区人民法院由原主审法官陈某与其他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理后以刘力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为依据,判决驳回了刘力的诉讼请求,判决送达时告知当事人,因本案为再审案件,因此,对该判决不得上诉。 请问:该案在审理程序上存在哪些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错误做法?

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3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2年后,因经常生病,陈风认为3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对陈风的这一诉讼请求,甲区人民法院从程序上如何处理( )A.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B.按申请再审处理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以受理D.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风应与陈亮协商解决

(三)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97.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张某、李某侵权纠纷一案,某县法院于6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欲提出上诉,关于本案上诉期间表述正确的是A.李某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上诉期间内B.李某在6月16日将上诉状交邮,上诉状于6月18日寄到法院,本案上诉有效C.如果李某在提交上诉状的路上发生车祸昏迷至6月17日,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顺延期间D.在上诉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予以扣除

共用题干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Y省A县法院B:Y省B县法院C:Y省C县法院D:W省D县法院

孙老太太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两个儿子成年后,都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孙老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孙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8万元。孙老太太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法院应怎样处理?( )A.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B.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王老太太就分家析产问题另行起诉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一套房子居住,将继承的房子租给了房客周某。周某素有前科劣迹,屡次拖欠房租,并胁迫李刚将房屋低价出售给自己。如果李刚和李玲因为继承老李的遗产发生纠纷,李刚将姑姑李玲诉至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李刚主张老李在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则应举证证明公证遗嘱的存在B.如果李玲主张自己应按照老李的口头遗嘱继承郊区房屋,而李刚否认口头遗嘱的存在,主张法定继承,那么李玲对口头遗嘱存在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C.口头遗嘱存在的事实的证明标准为这一事实的存在能够排除合理怀疑D.如果李刚主张作为见证的三名护士都是李玲的债权人,那么李刚需要对这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标准为这一事实的存在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张老汉现年70岁,家住甲市A县农村,因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张大、张二和张三长大成人,三个儿子结婚后并分别居住在甲市B区、C区、D区。 201 1年8月以来,张老汉患上某种老年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唯恐花费过高,拒绝为其进行治疗,把张老汉一人独自扔在农村家中且不给其生活费。张老汉感到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且自己又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于是2012年5月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前,张老汉病情突然加重,法院为了应对此紧急情况,裁定对被告三人先予执行。后张老汉病情有所好转,法院决定于20 1 2年6月3日开庭,并于6月1日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庭时,迟迟不见张二到来。于是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三被告分别每月给付老汉赡养费1 50元,并负担张老汉今后的医疗费。一审判决后,张老汉、张大没有上诉,张二在一审结束后口头提起上诉,没有提交上诉状;张三通过书面上诉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父亲在张大、张二买房时帮助了他们,应当由张大、张二多负担张老汉的生活费,自己少负担。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张老汉因长期精神紧张导致突然发病而死亡。问题:1.本市A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一审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一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当如何处理?4.张二、张三的上诉是否有效?5.张三上诉后,如何列当事人?6.中级人民法院接收到张三上诉后,应当如何处理?7.本案在程序上还有哪些错误之处?8.张老汉死亡后对本案应如何处理?一审判决是否生效?

张老汉诉三子给付赡养费纠纷案张源现年70岁,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张扬、张驰和张三,三个儿子陆续结婚并分别居住在该市B区、C区、D区。2010年10月以来,张源患上某种慢性病,而三个儿子拒绝为其进行治疗,且不给其生活费。张老汉于201 1年5月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前,张老汉病情突然加重,法院为了应付此紧急情况,裁定对被告三人先予执行。三被告不服先予执行裁定,向法院申请复议。审判庭经过复议,认为三被告复议请求无理,遂决定驳回三被告申请,并继续执行,三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因此审判庭采取了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后张老汉病情有所好转,法院决定于201 1年6月3日开庭,并于6月1日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庭时,张扬未到庭,于是法院做出缺席判决,判决三被告分别给付张老汉赡养费1万元,并负担张老汉今后的生活费及医疗费。后三被告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原判中的给付数额过高,要求减少,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未通知一审法院直接开庭审理了此案,审理过程中,张老汉突然发病而死亡,法院遂裁定中止审理。【问题】1.试分析本案中的管辖权问题。2.试分析本案程序中存在的问题。3.假如一审法院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表示任何异议,两年后张老汉由于医疗费用上涨无力支持,要求三个儿子增加给付费用又遭拒绝,张老汉还能否向法院寻求救济?

李某起诉与王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李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3天,王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8年,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拒绝。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Y省A县法院B、Y省B县法院C、Y省C县法院D、W省D县法院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王某与李某的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法院2015年6月18日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同年6月21日,王某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同年8月8日二审审理期间,李某遇车祸死亡。原审法院在接到王某的上诉后应如何处理?

李某系精神病患者,一日犯病,将邻居刘某打伤。刘某诉至人民法院,李某之父老李代理李某进行诉讼行为。下列有关老李的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老李是本案当事人B、老李有权代理李某为一切诉讼行为C、老老李意外死亡,法院应中止诉讼D、若老李意外死亡,法院应终结诉讼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是父子关系,李某与李甲、李丙共同居住李某所有的房屋4间。李某因与李甲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4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并要求法院对4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李甲、李丙到庭。经过调解,李甲、李丙同意每月给付李某300元赡养费。法院动员李某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李某起诉与王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李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3天,王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终结诉讼B、驳回上诉C、不予受理上诉D、中止诉讼

多选题2011年7月,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家住乙县的李老汉诉家住甲县儿子李小的赡养费纠纷。2011年8月,李小居住的乡镇划归丙县管辖。甲县人民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丙县法院。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丙县对该案都有管辖权B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C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E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单选题老李是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仅有微薄的退休金,老伴四年前去寺庙出家再没回来,大儿子一年前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现仍在服刑,小女儿在读大学本科四年级。现老李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街道办事处需确定与老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些成员包括( )。A老李和小女儿B老李、儿子、女儿C仅有老李自己D老李夫妇

问答题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是父子关系,李某与李甲、李丙共同居住李某所有的房屋4间。李某因与李甲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4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并要求法院对4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李甲、李丙到庭。经过调解,李甲、李丙同意每月给付李某300元赡养费。法院动员李某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多选题刘某守寡多年,养育了三个儿子张大、张二、张三,现刘某巳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但三个儿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赡养母亲,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但张大、张二、张三分别住在三个辖区里,刘某可向下列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A刘某住所地人民法院B张大住所地人民法院C张二住所地人民法院D张三住所地人民法院

问答题王某与李某的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法院2015年6月18日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同年6月21日,王某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同年8月8日二审审理期间,李某遇车祸死亡。原审法院在接到王某的上诉后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老李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李大、李二、李三成人,三个儿子成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2007年6月以来老李患某种老年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因为花费太高拒绝支付治疗费,并不给其生活费。老李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被迫于2008年7月向A县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予赡养费和医疗费。法院受理之后,经审理判决三被告每月给付老李200元赡养费,并支付以后的医疗费。判决后,老李和李大没有上诉,李二口头提起上诉,但没有提交上诉状;李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认为父亲在李大、李二买房时帮助过他们,所以李大、李二应多负担赡养费。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老李病情恶化突然死亡。(1)本市A县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李二的上诉是否有效?李三的上诉是否有效?为什么?(3)李三上诉后如何列当事人?(4)本案在程序上有什么错误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