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单选题
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B
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
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
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参考解析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261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因此,法院可以以电话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
B项,《民诉解释》第261条第2款规定,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0项规定,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题中,当事人双方为公民,因此孙华可以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在本案中,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的做法是正确的。
A项,《民诉解释》第261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因此,法院可以以电话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
B项,《民诉解释》第261条第2款规定,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0项规定,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题中,当事人双方为公民,因此孙华可以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在本案中,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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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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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张某诉万柳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张某身体损害一案,在基层法院一审过程中,双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即可适用简易程序B、王华诉刘天违约一案,赵镇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一次审理完毕C、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则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D、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适用的审判程序,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都不得适用
200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问答题孙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要求孙某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孙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孙认为法院处理有错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法院拘留15日。 孙某是否可以对法院或其审判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不定项题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B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C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D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诉讼
单选题201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多选题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张某诉万柳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张某身体损害一案,在基层法院一审过程中,双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即可适用简易程序B王华诉刘天违约一案,赵镇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一次审理完毕C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则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D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适用的审判程序,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都不得适用
多选题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2015年真题]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C作出缺席判决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不定项题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应当将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进行合并审理B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继续进行C应当决定延期审理D本案为确认之诉
单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A对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应书面起诉B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适用电话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原则上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D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则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适当简化认定事实与裁判理由内容
多选题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B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C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D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多选题下列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曹某、孙某、刘某是曹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当事人B曹某、孙某、刘某是刘某财产损害赔偿案的诉讼当事人C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和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诉讼都是作为给付之诉D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和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诉讼都是不作为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