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属于英国法的渊源的是( )A、普通法B、衡平法C、制定法D、判例法

以下属于英国法的渊源的是( )

  • A、普通法
  • B、衡平法
  • C、制定法
  • D、判例法

相关考题:

在英国法的渊源中,被称为“大法官法”的是( )A.普通法B.衡平法C.判例法D.制定法

英国法的渊源有() A、普通法B、衡平法C、制定法D、习惯法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衡平法重实质而轾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衡平法是普通法的补充,当二者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B.欧盟法既是英国法的渊源,也是法国法的渊源,是英国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英国的“基本法”C.美国双轨制的司法系统指衡平法院和普通法院,后者适用全国统一的普通法进行审理D.美国最早建立了缓刑制度和反垄断法制

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适用B.普通法是英国最重要的法律渊源C.英国制定法中国会立法和委托立法被称为“基本立法”D.制定法不可以对判例法进行修改

关于英国的法律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衡平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B.普通法的基本特征——程序先于权利C.当对同一诉讼发生普通法和衡平法冲突时,衡平法效力优先D.英国制定法所占比例较小,且其效力低于判例法

香港法律的渊源为()。A.普通法B.衡平法C.成文法D.判例法

关于英国法渊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英国普通法以“遵循先例”为原则,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补偿性”制度,二者冲突时普通法优先C英国制定法重要性逊于普通法和衡平法,且不得对判例法进行修改D制定法包括欧洲联盟法、国会立法和委托立法,其中以委托立法最重要,被称为“基本立法”

以下属于英国法的渊源的是A.普通法B.衡平法C.制定法D.判例法

下列关于普通法法系的特点,错误的说法是()。A: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的渊源B:以普通法和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C:在诉讼程序上采用纠问制D:属于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

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有() A.普通法B.衡平法C.教会法D.制定法

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适用B、普通法是英国最重要的法律渊源C、英国议会制定法的地位高于判例法D、制定法不可以对判例法进行修改

香港法律的渊源为()。A、普通法B、衡平法C、成文法D、判例法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它特点有:()。A、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B、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C、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衡平法和制定法为补充。D、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但并不仅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国的以下()。A、普通法B、衡平法C、判例法D、制定法

英国的各种主要法律渊源中,处于优先地位、能对其他法律渊源的内容和原则进行修改的是()A、判例法B、制定法C、普通法D、衡平法

英国于公元13世纪形成的与普通法相对应的另一法律渊源是()A、制定法B、衡平法C、判例法D、国会条例

美国法不同于英国法之处在于()A、实行先例拘束力原则B、有联邦法与州法之分C、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D、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A、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B、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C、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D、衡平法程序简捷,无需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多选题美国法的渊源包括 ( )A教会法B习惯法C普通法D衡平法E制定法

多选题以下属于英国法的渊源的是( )A普通法B衡平法C制定法D判例法

多选题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适用B普通法是英国最重要的法律渊源C英国议会制定法的地位高于判例法D制定法不可以对判例法进行修改

单选题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但并不仅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国的以下()。A普通法B衡平法C判例法D制定法

多选题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它特点有:()。A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B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C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衡平法和制定法为补充。D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多选题香港法律的渊源为()。A普通法B衡平法C成文法D判例法

单选题美国法不同于英国法之处在于()A实行先例拘束力原则B有联邦法与州法之分C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D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单选题英国于公元13世纪形成的与普通法相对应的另一法律渊源是()A制定法B衡平法C判例法D国会条例

单选题英国的各种主要法律渊源中,处于优先地位、能对其他法律渊源的内容和原则进行修改的是()A判例法B制定法C普通法D衡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