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A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A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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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是( )。①股份制商业银行;②基金管理公司;③农村信用社;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⑤汽车金融公司;⑥城市信用合作社;⑦金融租赁公司;⑧期货经纪公司A.④⑤⑦B.①③⑥C.②⑦⑧D.④⑤⑥
信用社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 )。A.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担风险B.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C.独立核算、单独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D.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我国的合作商业银行主要包括_ 和_ 两种,目前它们属于区域性的 商业银行。( )A.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互助银行;集体所有制B.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C.城市互助银行;农村互助银行;合资D.城市合作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股份制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问题:(1)利达信用合作社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本案中,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的做法是否合适?(3)A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4)一审法院的撤销判决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如果被告辩称原告的起诉超过了起诉期限,你认为其理由能否成立?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利达信用合作社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一审法院的撤销判决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本案中,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的做法是否合适?
下列()属于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①股份制商业银行; ②基金管理公司; ③农村信用社; 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⑤汽车金融公司; ⑥城市信用合作社; ⑦金融租赁公司; ⑧期货经纪公司。A、④⑤⑦B、①③⑥C、②⑧D、④⑤⑥⑦
单选题下列()属于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①股份制商业银行; ②基金管理公司; ③农村信用社; 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⑤汽车金融公司; ⑥城市信用合作社; ⑦金融租赁公司; ⑧期货经纪公司。A④⑤⑦B①③⑥C②⑧D④⑤⑥⑦
问答题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A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单选题信用社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A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担风险B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C独立核算、单独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D单独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单选题中小法人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等。A股份制商业银行B城市商业银行C政策性银行D以上都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