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依法留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有()。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七十周岁以上的D、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依法留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有()。
- 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 B、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C、七十周岁以上的
- D、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相关考题: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某些法定情形出现时,暂时不采取在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符合第二种情形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罪犯最有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是:A.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丈夫死亡,父母患重病,尚有三个3-8岁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看B.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监后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杀未果,危及生命C.罪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突发疾病,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D.罪犯丙(女)被判处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其已怀孕三个月
下列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表述正确的是:( )A.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看守所或者其他执行机关B.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C.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计入执行刑期D.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其中说法错误的()。A、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B、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C、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监督D、对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
看守所接到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或者意见后,应当召开所务会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A、罪犯是否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B、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后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C、罪犯生活是否能自理D、罪犯严重疾病的范围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标准
公安机关在办理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环节有()。A、可以邀请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列席初审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所务会B、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守所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将书面意见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交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D、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意见后,应当立即对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公安机关执行刑罚的任务有()A、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代为执行B、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C、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监督、考察D、对人民法院判处的罚金予以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对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有()A、被判处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B、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C、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D、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A、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执行刑罚B、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C、对被判处没收财产的罪犯执行刑罚D、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判断题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