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每()为一批A、30吨B、50吨C、80吨D、100吨

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每()为一批

  • A、30吨
  • B、50吨
  • C、80吨
  • D、100吨

相关考题:

外加剂常规检验:同厂家、同品种、同批次的产品每()为一批,不足上述量也按一批计,每批检一次。 A、20tB、50tC、100tD、30t

根据标准GB8076-2008,外加剂生产编号正确的是() A.掺量为10%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B.掺量为10%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C.掺量小于0.8%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D.掺量小于0.8%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20t

外加剂的品种、掺量应根据工程所用胶凝材料经试验确定。()

掺量大于1%的混凝土减水剂,以同一厂家的同品种、同一批号,每( )为一批;掺量小于1%的,每( )为一批。A.50吨、20吨B.60吨、30吨C.80吨、40吨D.100吨、50吨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规定减水剂以同一厂家掺量大于1%同品种、同一批号,每()为1批。 A.20B.50C.60D.100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混凝土外加剂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次为( )t。A.50B.100C.200D.500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混凝土外加剂分批编号,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次为( )t。A.50B.100C.200D.500

外加剂的分批以掺量划分。掺量大于或等于1%的外加剂以100t为一批,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为一批,掺量小于0.01%的外加剂以lt-2t为一批,一批进场的外加剂不足一个批号数量的,应视为一批进行检验。A、30tB、20tC、40tD、50t

外加剂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由外加剂生产企业根据试验结果确定的、推荐给使用方的外加剂掺量范围是指外加剂的()A、掺量B、推荐掺量范围C、适宜掺量D、最大推荐掺量

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外加剂每一编号为()。A、80tB、200tC、250tD、100t

掺量小于1%的同品种外加剂,每一编号()。A、150tB、100tC、50tD、30t

掺量大于1%的同品种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同厂家、同品种、同编号的产品每()为一批,不足()也按一批

水泥的检验要求中规定: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每()为一批、袋装水泥每()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进行检测。其常规检测项目有:()。

混凝土外加剂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100吨为一批。

建筑工程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以同编号、同品种为一批,掺量≥1%时不超过()为一检验批,掺量小于1%时,不超过50t为一检验批。A、70tB、80tC、90tD、100t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混凝土外加剂分批编号,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次为()t。A、50B、100C、200D、500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混凝土外加剂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次为()t。A、50B、100C、200D、500

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

外加剂的掺量和水泥品种、环境温湿度、搅拌条件等都有关。

外加剂的检验要求中规定: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进行检测。

填空题外加剂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判断题混凝土外加剂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100吨为一批。A对B错

填空题外加剂的检验要求中规定: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进行检测。

判断题掺量大于1%的同品种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A对B错

填空题混凝土外加剂除全数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外,应对其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抽样检验,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t为一批,不足()t时,也按一批计,每批至少抽检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