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
- A、反致
- B、转致
- C、间接反致
-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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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中国公民叶某的马来西亚籍养父西蒙因病突然去世,西蒙的住所在英国。在泰国有一处别墅,在加拿大有一部分动产,一名叫格尔的英国男子自称是西蒙的私生子,要求继承西蒙的遗产,遂与叶某产生纠纷,叶某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对杰克遗产的继承,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动产适用英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泰国法B.动产适用加拿大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泰国法D.动产适用马来西亚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
一位住所在奥地利的挪威公民在法国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法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挪威法律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法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A.挪威B.奥地利C.法国D.中国
约翰原来是葡萄牙人,后取得了英国国籍,在法国有住所,他在我国境内死亡并在我国遗留了一笔动产,其无继承人,也无遗嘱。假设我国与上述几国均没有相关的条约,关于该动产下列选项哪个正确?( )A.归葡萄牙所有B.归英国所有C.归法国所有D.归我国所有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有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留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的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共用题干瑞典公民特布雷斯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87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美国的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斯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份额。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承份额。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判决送到英国法院要求法院执行其父在英国的遗产。英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实施重新审理。按英国冲突法,遗产继承依死者的住所地法即法国法,而法国冲突法指向瑞典法。最后,英国法院用瑞典法解决此案。请回答、本案中,当法院根据英国冲突法,导致适用法国法时,“法国法”的含义包括、()A、法国实体法B、法国冲突法C、法国国际私法D、《法国民法典》
英国艺术家布朗在中国采风期间失踪,其妻中国人张彩云向中国某法院申请宣告布朗失踪,经查布朗受雇于一法国艺术品公司,布朗在法国和加拿大各有一处房产,他的工作则主要在法国,因此经常住在法国。关于布朗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法国法律,因为布朗在法国有经常居所B.适用加拿大法律,因为他的父母主要在加拿大居住C.依英国法律,因为布朗具有英国国籍D.依中国法律,因为布朗是在中国失踪的
共用题干瑞典公民特布雷斯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87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美国的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斯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份额。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承份额。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判决送到英国法院要求法院执行其父在英国的遗产。英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实施重新审理。按英国冲突法,遗产继承依死者的住所地法即法国法,而法国冲突法指向瑞典法。最后,英国法院用瑞典法解决此案。请回答、当本案最终依据冲突规范指引选择瑞典法为本案准据法时,瑞典法是指、()A、瑞典实体法B、瑞典冲突法C、瑞典国际私法D、瑞典全部法律体系
共用题干瑞典公民特布雷斯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87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美国的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斯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份额。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承份额。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判决送到英国法院要求法院执行其父在英国的遗产。英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实施重新审理。按英国冲突法,遗产继承依死者的住所地法即法国法,而法国冲突法指向瑞典法。最后,英国法院用瑞典法解决此案。请回答、英国法院在审理本案中遇到的情况称为、()A、转致B、反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请问: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英国人丹宁在我国去世,其在我国境内留下一栋房子和若干珍贵书籍,其亲属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些遗产,但丹宁先生生前的住所无法查明,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北京。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对房子的继承应适用英国法B、对书籍的继承应适用英国法C、对房子和书籍的继承都应适用中国法D、房子和书籍都应收归国有
单选题一位住所设在意大利的丹麦公民,在法国去世并在大陆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法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丹麦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法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当适用( )A丹麦法B法国法C意大利法D中国法
问答题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英国法官的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单选题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单选题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有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留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的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问答题福尔果是1801年出生于巴伐利亚的非婚生子,5岁时随母亲去了法国,并一直在法国生活,在法国有事实上的住所。按照当时的法国法律的规定,外国人在法国取得住所必须办理“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而福尔果在法国从未取得这种“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1869年,福尔果在法国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其母亲、妻子也先于他死亡,他没有子女,现在法国留有一笔动产遗产。福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得知后,认为他们根据巴伐利亚的法律享有继承权,故向法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巴伐利亚的法律取得福尔果的这笔遗产。而根据当时法国法律的规定,福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根据法国冲突法,动产继承应当适用被继承人的原始住所地法,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巴伐利亚法。根据巴伐利亚法,非婚生子的旁系亲属就可以继承福尔果留在法国的遗产。但是,巴伐利亚冲突法则规定,无遗嘱的动产继承应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而且巴伐利亚法承认事实住所的法律效力。据此,福尔果的事实住所在法国,因而应反致适用法国法。法国最高法院接受了这种反致,依法国法的规定,认定福尔果作为非婚生子,其旁系亲属对其遗产没有继承权,本案遗产为无人继承的财产,最后判决收归法国国库所有。本案法国法院适用了国际私法中的什么制度?请作解释。
问答题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多选题依《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的规定,对于动产的遗嘱,可以适用的法律包括( )A遗嘱人立遗嘱地法B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C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D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E遗嘱方式有效性争议案件受理的法院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