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成长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必须在三日内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

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成长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必须在三日内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


相关考题: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客运记录时,列车长或()应随同伤害旅客下车办理交接。 A.其指定的专人B.列车员C.检车员D.乘警

办理移交受伤旅客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车必须在()以内向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1日B、3日C、4日D、2日

发生旅客伤亡,因时间来不及记明前述内容时,可在客运记录中简要记明日期、车次、下交原因,并必须在()日内向处理单位补交有关材料。A、3B、5C、7D、10

依据《客运站车醉酒旅客处置办法》客管函〔2017]40号规定:对醉洒旅客交站处理,办理移交手续时,列车应当连同()醉酒旅客的车票、随身携带物品和证明材料等一并移交。因时间来不及时,客运记录、物品清单和证明材料可在3日内向车站补交。A、填写特殊重点旅客交接薄B、填写重点旅客交接薄C、编制客运记录和拍发电报D、编制客运记录和旅客携带物品清单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客运记录时,()或其指定的专人应随同伤害旅客下车办理交接。A、列车长B、列车值班员C、乘警D、乘警长

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区间停车除外),应当将受伤旅客移交()处理,车站不得拒绝。A、就近车站B、三等以上车站C、四等以上车站D、前方营业站

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应当将受伤旅客移交就近车站处理,车站不得拒绝受理。

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应当将受伤旅客移交()处理,车站不得拒绝受理。A、列车前方停车站B、三等以上车站C、旅客发站

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向车站办理移交手续时,编制旅客伤亡事故记录一式两份存查,一份办理站、车交接。

列车发生旅客意外伤害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车长必须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客运记录时,列车长或任意的陌生人应随同伤害旅客下车办理交接。

列车向车站移交受伤旅客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列车长必须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必须在()以内向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2日B、3日C、4日D、5日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规定,因时间来不及记明前述内容时,可在客运记录中简要记明日期、车次、下交原因,并必须在()日内向处理单位补交有关材料。

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车长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必须在三日内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

列车向车站移交受伤旅客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列车长必须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在()以内向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2日B、3日C、4日D、5日

单选题办理移交受伤旅客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车必须在()以内向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1日B3日C4日D2日

判断题《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客运记录时,列车长或任意的陌生人应随同伤害旅客下车办理交接。A对B错

单选题列车向车站移交受伤旅客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列车长必须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必须在()以内向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2日B3日C4日D5日

单选题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应当将受伤旅客移交()处理,车站不得拒绝受理。A列车前方停车站B三等以上车站C旅客发站

判断题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应当将受伤旅客移交就近车站处理,车站不得拒绝受理。A对B错

单选题列车向车站移交受伤旅客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列车长必须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在()以内向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2日B3日C4日D5日

判断题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车长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必须在三日内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对B错

判断题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向车站办理移交手续时,编制旅客伤亡事故记录一式两份存查,一份办理站、车交接。A对B错

判断题列车发生旅客意外伤害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车长必须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A对B错

判断题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的,列成长指派专人下车与车站办理交接,并必须在三日内事故处理站补交有关材料。A对B错

填空题《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规定,因时间来不及记明前述内容时,可在客运记录中简要记明日期、车次、下交原因,并必须在()日内向处理单位补交有关材料。

单选题《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客运记录时,()或其指定的专人应随同伤害旅客下车办理交接。A列车长B列车值班员C乘警D乘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