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审查,发现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补充鉴定?()A、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B、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C、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D、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审查,发现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补充鉴定?()
- A、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 B、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 C、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 D、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相关考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A、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B、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C、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D、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E、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F、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使用语言文字的说法错误的是()。A、在多个少数民族杂居的地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B、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用普通话进行审讯C、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D、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在公安边防大队级单位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当案件出现管辖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如案件发生在两地或三地交界处等情形,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条第2款之规定,由共同的上级公安边防部门指定管辖。
问答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在什么情形下不予立案?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