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 A、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
- 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
- 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
- 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相关考题: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都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A.江某B.李某C.李某和江某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组织法》禁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某些特定职务,下列职务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担任的是()。 A.某高级人民法院院长B.某高校教授C.某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D.某省省长
案情: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后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脾被切除。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她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通过法医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之后,区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王某刑事拘留,同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问题:根据证明责任的理论,分析本案中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被告人王某、被害人李某等是否具有证明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某人民法院经徐某申请,开始执行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正在此时,杨某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执行标的物为自己所有。经审查,杨某的异议成立。则此时有权批准中止执行的主体是()A.人民法院院长B.执行庭庭长C.审判委员会D.原审审判长
下列说法中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刑庭任庭长、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庭长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有:(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的同一审判庭任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住所在某市A区的张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位于B区的房屋租给李某使用。李某的住所地在C区。李某在租赁期间,未与张某商量擅自将房屋结构改变,拆掉屋内的一面墙,并重新铺设了下水管道。一年后,李某将房屋交回,张某发现了李某私自改造房屋的情况,认为其构成侵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只能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B:可以由C区或B区人民法院管辖C:可以由A区、B区或C区人民法院管辖D:若李某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则本案只能由原告张某住所地A区人民法院管辖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该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B:依照刑法规定不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C:要求方某为李某缴纳保证金D:如果方某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方某的申请后3日内,责令李某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A:江某B:李某C:李某和江某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某人民法院经徐某申请,开始执行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正在此时,杨某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执行标的物为自己所有。经审查,杨某的异议成立。则此时有权批准中止执行的主体是()A、人民法院院长B、执行庭庭长C、审判委员会D、原审审判长
人民法院在一起抢劫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聘请公安机关法医李某担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张某提出李某与自己曾经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其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权对李某作出回避的决定的人员是()。A、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B、该人民法院院长C、李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责人D、该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
下列对违法行为定性处理正确的是()。A、刘某多次抢夺,数额不大。对其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行数过并罚B、李某是幼儿园老师,在工作中经常打骂、恐吓幼儿,但未致幼儿受伤。李某不构成犯罪,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C、陈某为实施诈骗,利用互联网发布大量信息,情节严重。对陈某应当追究刑事责任D、彭某伪造了谢某向其借款200万元的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谢某还钱,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彭某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蔺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蔺某和李某都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A、蔺某B、李某C、李某和蔺某
李某以张某殴打自己造成轻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2000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在二审过程中,如果张某对李某就刑事部分提出反诉,要求追究李某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对此,二审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A、将张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一并处理B、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张某另行起诉C、不进行调解,应当告知张某另行起诉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多选题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单选题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单选题律师张某在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但在出庭审理时李某拒绝张某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请求,应当( )A驳回申请B为李某另行指定律师辩护C受理申请由李某自行辩护D指定李某的近亲属为其辩护
问答题宣汉县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随后其脾被切除。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通过法医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之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宣汉县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王某刑事拘留,同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
问答题宣汉县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随后其脾被切除。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通过法医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之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宣汉县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王某刑事拘留,同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谁负有举证责任?为什么?
多选题李某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自己很痛苦,但无勇气自杀。一天傍晚,李某将放学回家的小学生蔡某骗回自己家后,将其杀害。第二天早晨,李某到县公安局自首。并要求判处自己死刑。对于李某的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精神衰弱属于精神病,李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B精神衰弱不是精神病,但李某的想法表明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李某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C甲虽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D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问答题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单选题李某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为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张某撬门侵入李某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打为轻伤,李某的行为属于()。A故意伤害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刑事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