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达商场"(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赵被推举为合伙负责人。2005年3月,通达商场与昌泰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的负责人赵为原告B.核准登记的字号“通达商场”为原告C.赵、钱、孙、李为共同原告D.赵、钱、孙、李和“通达商场”为共同原告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赵、钱、孙、李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钱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用于偿债并告知了钱某、孙某。后来赵某经钱某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赵某的妻子知情后与赵某发生冲突,失手杀死赵某而被判刑。赵某死后,其妻和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赵妻和他儿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受让的赵某的合伙份额有效B.杨某能够取得赵某赠与的合伙份额C.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D.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创办一家合伙企业,生产加工豆类制品。为了扩大经营,合伙企业于2000年10月向银行贷款10万元,还款期限为1年。2001年6月经赵、钱、孙三位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李退伙。银行贷款到期时,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无力偿还,这笔银行贷款应该由( )。A.合伙企业偿还B.赵、钱、孙偿还C.赵、钱、孙、李按照合伙协议的比例偿还D.赵、钱、孙、李承担连带责任
赵、钱、孙、李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4)赵聘用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5)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钱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某、钱某为普通合伙人,孙某、李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赵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或者转让应经赵某的同意。现孙某欲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说: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B.赵某说:合伙协议中有约定,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我的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C.钱某说:我是普通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过我的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D.孙某说:我是有限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是我的自由,无需他人同意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赵某、钱某、孙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赵某提议接收苏某为新合伙人,钱某、孙某同意,李某反对。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赵某作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苏某入伙B.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苏某可以入伙C.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苏某可以入伙D.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苏某不得入伙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偿还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孙某应承担有限责任C.赵某应承担有限责任.D.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偿还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赵莱、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孙某应承担有限责任C、赵某应承担有限责任D、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没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没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没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赵聘用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利益。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利益。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做出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做出之日起生效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裁决
单选题赵、钱、孙、李四人于2013年1月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钱为普通合伙人,孙、李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6月,合伙人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赵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3)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钱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4)9月,赵、李提出退伙。经结算,赵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李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5)10周,周、吴新入伙,周为有限合伙人,吴为普通合伙人。其中,周、吴的出资均为30万元。(6)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2014年1月,发生下列( )情形时,A合伙企业应当解散。A孙、吴退伙B钱、孙退伙C周、吴退伙D钱、周退伙
单选题赵、钱、孙、李四人共同设立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执业活动中,赵某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100万元的债务,企业财产只有40万元。对于合伙企业不足清偿的6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赵、钱、孙、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钱、孙、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赵某不承担责任C赵某承担无限责任,钱、孙、李不承担责任D赵某承担无限责任,钱、孙、李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多选题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单选题赵、钱、孙、李四人于2013年1月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钱为普通合伙人,孙、李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6月,合伙人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赵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3)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钱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4)9月,赵、李提出退伙。经结算,赵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李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5)10周,周、吴新入伙,周为有限合伙人,吴为普通合伙人。其中,周、吴的出资均为30万元。(6)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若周成为A合伙企业合伙人后发现该企业经营不善,打算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甲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则周应当提前(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A3B10C30D60
问答题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没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C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某、李某、钱某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单选题赵、钱、孙、李四人于2013年1月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钱为普通合伙人,孙、李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6月,合伙人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赵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3)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钱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4)9月,赵、李提出退伙。经结算,赵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李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5)10周,周、吴新入伙,周为有限合伙人,吴为普通合伙人。其中,周、吴的出资均为30万元。(6)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6月,合伙人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关于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的主张符合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B赵的主张符合规定,凡是合伙人不管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都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C赵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有限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D赵的主张不符合规定,合伙协议没有规定,就默认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多选题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李某享有监督权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周某享有异议权D赵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多选题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单选题赵、钱、孙、李四人于2013年1月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钱为普通合伙人,孙、李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6月,合伙人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赵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3)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钱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4)9月,赵、李提出退伙。经结算,赵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李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5)10周,周、吴新入伙,周为有限合伙人,吴为普通合伙人。其中,周、吴的出资均为30万元。(6)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周的下列行为中,可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是(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人伙、退伙B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C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D对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问答题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没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C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