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路边拾得一只木箱,将其带回家。晚上,乙闯入甲的家中,将该木箱偷走。后甲在乙家发现该木箱,遂要求乙返还,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已经丧失了对木箱的占有,故其无权要求返还B、甲拾得遗失物,理应返还失主,不能取得对木箱的占有C、甲是木箱的直接占有人,可向乙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D、乙拒不返还的,甲不能行使自力救济权
甲在路边拾得一只木箱,将其带回家。晚上,乙闯入甲的家中,将该木箱偷走。后甲在乙家发现该木箱,遂要求乙返还,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经丧失了对木箱的占有,故其无权要求返还
- B、甲拾得遗失物,理应返还失主,不能取得对木箱的占有
- C、甲是木箱的直接占有人,可向乙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 D、乙拒不返还的,甲不能行使自力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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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男,35岁,某市税务局干部。李四,女,31岁,商场营业员。张三与李四于1989年相识,自由恋爱一年后于1990年5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女,现年10岁。1998年春,张三与个体户王五通奸,李四得知后,与张三争吵,从此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同年冬天,张三向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李四不同意。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没有提出上诉。此后双方关系仍然没有好转,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张三还擅自变卖了家中的电视机、电风扇等物(系张三于1991年4月份购买),对此双方又一次发生激烈的争吵,关系进一步恶化。1999年7月,张三搬到单位居住,不再回家,所有的收入不再贴补家用。李四只好靠自己的工资维持母女生活,家中的一套家具是张三婚前购置。 2002年9月,张三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声称不离婚决不罢休。李四则提出,其夫妻关系原本很好,只要张三和王五断绝来往,夫妻关系有和好的可能,因此不愿意离婚。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协议。另外,法院查明,在夫妻分居期间,张三向朋友借款5000元,李四也向亲戚借款1000元。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否判决离婚?可以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分居的时间已经超过2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
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