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上国家的权利可以概括为“公海六大自由”,具体指的哪六大自由?
公海上国家的权利可以概括为“公海六大自由”,具体指的哪六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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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和主要原则是公海自由。1958年的《公海公约》规定了各国在公海享有“四大自由”,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将公海自由的内容扩大为六项,增加的两项自由是( )A、飞越自由B、科学研究自由C、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D、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自由
多选题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和主要原则是公海自由。1958年的《公海公约》规定了各国在公海享有“四大自由”,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将公海自由的内容扩大为六项,增加的两项自由是( )A飞越自由B科学研究自由C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D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自由
单选题根据公海自由的原则,以下表述有误的是()。A公海对任何国家开放,不受任何国家的管辖和支配B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内陆国或沿海国C任何国家在公海内都享有主权权利D公海自由原则是公海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公海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问答题只有沿海国在公海上有六大自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