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按接入图像数量应分为Ⅰ、Ⅱ、Ⅲ、Ⅳ类,其中Ⅱ类规模的图像接入路数应为()。A、Ⅱ≤512路B、Ⅱ512路C、Ⅱ≤128路D、Ⅱ≤32路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按接入图像数量应分为Ⅰ、Ⅱ、Ⅲ、Ⅳ类,其中Ⅱ类规模的图像接入路数应为()。
- A、Ⅱ≤512路
- B、Ⅱ>512路
- C、Ⅱ≤128路
- D、Ⅱ≤32路
相关考题:
根据《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补充说明(一)》,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架构分为五类。其中,由超过16路IPC及多台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俗称的Ⅱ类机)及一台或多台解码器(或数字矩阵)组成的系统架构是: A.A类B.B类C.C类D.D类
根据沪公技防(2012)009号《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及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视音频编码设备应具有图像存储功能;每路前端存储时间应≥()。A、6小时B、8小时C、12小时D、24小时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接入图像数量()路的,除采用单个显示终端显示所有图像外,需另配显示终端用于切换或固定显示,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技术要求”附录二的规定。A、≥32B、≥64C、≥128D、≥512
以下需按《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附录二的规定配置显示终端用于切换或固定显示的有:()A、接入64路视频监控图像的电信局房B、接入32路视频监控图像的商务办公楼C、接入24路视频监控图像的港口码头D、接入160路视频监控图像的医院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按接入图像数量应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其中Ⅱ类的图像接入路数为()。A、小于等于16路B、大于16路,小于等于32路C、大于32路,小于等于128路D、大于128路,小于等于512路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接入图像数量应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其中III类的图像接入数为()。A、>64路,≤128路B、>128路,≤256路C、>128路,≤512路D、>256路,≤1024路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与非网络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本质区别是: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过压缩,封包,处理并具有TCP/IP特征,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多选题根据《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按图像接入规模划分了以下几个等级:()。AⅠ类BⅡ类CⅢ类DⅣ类EⅤ类FⅥ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