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解析
解析: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及时得到清偿而设定的,故具有从属于主债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第一,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第二,担保物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第三,被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随之消灭。(2)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于担保物全部行使其权利。一是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于担保物整体主张权利;二是担保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担保物的整体性。(3)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4)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性是担保物权最主要的效力。优先受偿是指在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优先于其他不享有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二是担保物权之间先后顺位的问题。
相关考题:
关于担保物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和权利上设定的一种定限物权B.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主债权能够实现而设定C.我国《担保法》上规定了三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D.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的特征
担保物权的和特征是( )。A. 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B. 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C.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D. 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E. 担保物权的可分性
单选题担保标的物变动为其他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所具有的支配效力及于变形物或代替物,是指担保物权的( )特征。A担保物权有价值权性B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C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D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单选题与用益物权比较,担保物权的特征是()A担保物权是他物权B担保物权是完全物权C担保物权是对担保物交换价值的支配权D担保物权是对担保物使用价值的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