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期货从业人员()的,应暂停其从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A.贬低或诋毁其他机构. 期货从业人员B.获取不正当利益C.向投资者隐瞒重要事项D.违反保密义务,泄露. 传递他人未公开重要信息
共用题干
期货从业人员()的,应暂停其从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
A.贬低或诋毁其他机构. 期货从业人员
B.获取不正当利益
C.向投资者隐瞒重要事项
D.违反保密义务,泄露. 传递他人未公开重要信息
A.贬低或诋毁其他机构. 期货从业人员
B.获取不正当利益
C.向投资者隐瞒重要事项
D.违反保密义务,泄露. 传递他人未公开重要信息
参考解析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三十九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从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从业资格申请:(一)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所禁止行为之一的;(二)拒绝协会调查或检查的;(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四)向投资者隐瞒重要事项的;(五)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传递他人未公开重要信息的。选项A属于《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二十六条所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