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实施核定的机关是( )。A.立法院B.司法院C.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D.国民大会
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实施核定的机关是( )。
A.立法院
B.司法院
C.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D.国民大会
A.立法院
B.司法院
C.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D.国民大会
参考解析
解析:解析:判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由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成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须报司法院核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规定,国民党采取了“五院制”,其中包括立法院。表面上看,立法院自此成为正式的立法机关,不过要注意,立法院有名无实,重要法律的立法权基本被诸如政治会议等机关侵夺,且这些法律也不经立法院制定。从性质上看,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属于国民党政府直接领导的机关,而不属于司法机关。国民大会属于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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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根据国民党《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B.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既是事实审,也是法律审C.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有权监督检察署的检察工作D.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检察院设置于法院之内
填空题南京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