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1.万华公司2012年共实现税前收入总额18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250万元,其中: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75万元,业务招待费90万元,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税收滞纳金15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均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均符合税法规定。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万华公司201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万元。A:1600B:1800C:350D:550

共用题干
1.万华公司2012年共实现税前收入总额18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250万元,其中: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75万元,业务招待费90万元,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税收滞纳金15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均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均符合税法规定。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万华公司201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万元。
A:1600
B:1800
C:350
D:550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企业交纳的税收滞纳金和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是不得扣除的项目。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实际发生90万元,90×60%=54(万元),1600*5‰=8(万元),所以税前只能扣除54万元;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扣除限额为:175*14%=24.5(万元),175*2.5%=4.375(万元),175*2%=3.5(万元),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1800-200)=[1250-(90-8)(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的部分)-(45-24.5)(职工福利费不得扣除的部分)-(9-3.5)-15(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100(未经批准的准备金支出)]=573(万元);企业应纳所得税=573*25%=14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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