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厂二期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确定招标的设备为高压系统中的大型专用设备——压力容器,计六种47台。为使材质、制造工艺能满足制造标准,XX厂决定全部容器主体设备的密封头毛坯、钢板、管材以及制造时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由厂方进口,按工程量清单核定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中标人。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必须持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资格预审时发现,一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与具有许可证的企业组成了投标联合体(简称A联合体),双方协议联合生产压力容器,由无证企业加工制造,由有证企业监督、检查、验收。资格预审评审人员对该联合体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可以让其通过资格预审,有的认为不行。最后,通过投票,决定让该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许可证的企业(简称B类企业),也通过了资格预审。在资格审查以后,招标人发布了招标公告,然后进行招标答疑。招标人整理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前来招标人所在办公地点进行签收和领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三家投标人没有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领用,其中投标人C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传真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D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发邮件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E则一直到开标前3天才来领取。开标后,投标人C、D、E分别进行了质疑与投诉,理由是招标人没有在投标前15日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送达投标人,直接影响了其投标结果,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1.联合体投标的资质审查标准是什么?2.本案例中,A联合体、B企业能否通过审查?为什么?3.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方式是否正确?说明原因。4.投标人的投诉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XX厂二期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确定招标的设备为高压系统中的大型专用设备——压力容器,计六种47台。为使材质、制造工艺能满足制造标准,XX厂决定全部容器主体设备的密封头毛坯、钢板、管材以及制造时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由厂方进口,按工程量清单核定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中标人。
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必须持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资格预审时发现,一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与具有许可证的企业组成了投标联合体(简称A联合体),双方协议联合生产压力容器,由无证企业加工制造,由有证企业监督、检查、验收。资格预审评审人员对该联合体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可以让其通过资格预审,有的认为不行。最后,通过投票,决定让该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许可证的企业(简称B类企业),也通过了资格预审。
在资格审查以后,招标人发布了招标公告,然后进行招标答疑。招标人整理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前来招标人所在办公地点进行签收和领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三家投标人没有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领用,其中投标人C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传真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D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发邮件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E则一直到开标前3天才来领取。开标后,投标人C、D、E分别进行了质疑与投诉,理由是招标人没有在投标前15日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送达投标人,直接影响了其投标结果,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联合体投标的资质审查标准是什么?
2.本案例中,A联合体、B企业能否通过审查?为什么?
3.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方式是否正确?说明原因。
4.投标人的投诉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必须持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资格预审时发现,一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与具有许可证的企业组成了投标联合体(简称A联合体),双方协议联合生产压力容器,由无证企业加工制造,由有证企业监督、检查、验收。资格预审评审人员对该联合体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可以让其通过资格预审,有的认为不行。最后,通过投票,决定让该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许可证的企业(简称B类企业),也通过了资格预审。
在资格审查以后,招标人发布了招标公告,然后进行招标答疑。招标人整理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前来招标人所在办公地点进行签收和领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三家投标人没有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领用,其中投标人C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传真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D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发邮件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E则一直到开标前3天才来领取。开标后,投标人C、D、E分别进行了质疑与投诉,理由是招标人没有在投标前15日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送达投标人,直接影响了其投标结果,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联合体投标的资质审查标准是什么?
2.本案例中,A联合体、B企业能否通过审查?为什么?
3.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方式是否正确?说明原因。
4.投标人的投诉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参考解析
解析: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法律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对其要求有: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本案例中,A联合体和B企业都不能通过审查。理由:A联合体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其没有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企业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未办妥,不符合国家规定。
3.本案中,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这里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数据电文、传真、邮递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
本案中,投标人C因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收到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传真件,不存在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通知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问题;投标人D因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收到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邮件,也不存在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通知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问题;但招标人在处理投标人E的问题上存在一些缺陷,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内容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E,仅电话通知是不正确的。
4.投标人C、D、E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诉求不能够得到支持。
理由: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11号令)第9条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起投诉,本案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要求,所以行政监督部门不应该,也不会受理这类投诉。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本案例中,A联合体和B企业都不能通过审查。理由:A联合体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其没有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企业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因为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未办妥,不符合国家规定。
3.本案中,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这里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数据电文、传真、邮递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
本案中,投标人C因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收到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传真件,不存在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通知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问题;投标人D因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收到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邮件,也不存在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通知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问题;但招标人在处理投标人E的问题上存在一些缺陷,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内容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E,仅电话通知是不正确的。
4.投标人C、D、E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诉求不能够得到支持。
理由: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11号令)第9条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起投诉,本案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要求,所以行政监督部门不应该,也不会受理这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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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中属于设备运杂费中运费和装卸费的是( )。A.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止所发生的运费B.进口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止所发生的运费C.为运输而进行的包装支出的各种费用D.进口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设备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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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厂二期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确定招标的设备为高压系统中的大型专用设备- -压力容器,计六种47台。为使材质、制造工艺能满足制造标准,x x厂决定全部容器主体设备的密封头毛坯、钢板、管材以及制造时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由厂方进口,按工程量清单核定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中标人。 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必须持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资格预审时发现,一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与具有许可证的企业组成了投标联合体(简称A 联合体),双方协议联合生产压力容器,由无证企业加工制造,由有证企业监督、检查、验 收。资格预审评审人员对该联合体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可以让其通过资格预审,有的认为不行。最后,通过投票,决定让该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许可证的企业(简称B类企业),也通过了资格预审。 在资格审查以后,招标人发布了招标公告,然后进行招标答疑。招标人整理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前来招标人所在办公地点进行签收和领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三家投标人没有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领用,其中投标人C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传真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D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发给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及时发邮件给了该投标人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投标人E则一直到开标前3天才来领取。开标后,投标人C、D、E分别进行了质疑与投诉,理由是招标人没有在投标前15日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送达投标人,直接影响了其投标结果,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宣布中标结果无效,并判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问题:1.联合体投标的资质审查标准是什么?2.本案例中,A联合体、B企业能否通过审查?为什么?3.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方式是否正确?说明原因。4.投标人的投诉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X X厂二期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确定招标的设备为高压系统中的大型设备——压力容器,计六种47台。为使材质、制造工艺能满足制造标准,X X厂决定全部设备的密封头毛坯、钢板、管材以及制造时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由厂方进口,按工单核定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中标人。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必须持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资格预审时发现,一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与具有许可证的企业组成了投标联合体(简称A联合体),双方协议联合生产压力容器,由无证企业加工制造,由有证企业监督、检查、验收。预审评审人员对该联合体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可以让其通过资格预审,有的认为不行。最后,通过投票,决定让该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许可证的企业(简称B类企业),也通过了资格预审。问题:1. A联合体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2. B类企业能否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XX厂二期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确定招标的设备为高压系统中的大型设备——压力容器,计六种47台。为使材质、制造工艺能满足制造标准,XX厂决定全部设备的密封头毛坯、钢板、管材以及制造时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由厂方进口,按工单核定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中标人。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必须持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资格预审时发现,1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与具有许可证的企业组成了投标联合体(简称A联合体),双方协议联合生产压力容器,由无证企业加工制造,由有证企业监督、检查、验收。预审评审人员对该联合体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可以让其通过资格预审,有的认为不行。最后,通过投票,决定让该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许可证的企业(简称B类企业),也通过了资格预审。问题:1. A联合体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2. B类企业能否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以自产设备投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该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0000元,账面成本为1400000元。 【问题1】请写出设备制造厂此项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 【问题2】设备制造厂对此项投资业务确认的所得若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股权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问题3】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生物制药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以自产设备投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该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0000元,账面成本为1400000元,当年该厂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0元。 (1)请写出设备制造厂此项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设备制造厂对此项投资业务确认的所得若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此项投资股权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3)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生物制药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4)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第二年又将该项投资转让。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2018年)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年以自产设备投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该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0000元,账面成本为1400000元。当年该厂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请写出设备制造厂此项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2)设备制造厂对此项投资业务确认的所得若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3)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生物制造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4)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第二年又将该项投资转让,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下列项目中属于设备运杂费中运费和装卸费的是()。A、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止所发生的运费B、进口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止所发生的运费C、为运输而进行的包装支出的各种费用D、进口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设备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A、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B、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单位。C、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材料制造单位。D、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
关于规范铁路车辆运用检修专用设备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同种类的专用设备采用同类配套装置时,相关设备主机厂须参与统型配套装置的技术方案制订、试用考核和审查、()等工作,并配合第三方认证机构做好认证审查。A、制造和技术条件制订B、制造和技术标准制订C、制造条件和技术标准制订D、制造标准和技术条件制订
多选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A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B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单位C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材料制造单位D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
问答题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以自产设备投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该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为2000000元,账面成本为1400000元,当年该厂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请写出设备制造厂此项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2)设备制造厂对此项投资业务确认的所得若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此项投资股权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3)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生物制造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4)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第二年又将该项投资转让,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2018年考题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