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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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相关考题:

长河公司为2009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i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长河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拟购人长河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长河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长河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2011年12月20日,长河公司召开董事会,长河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长河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011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人长河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12年1月5曰,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 丙在2012年1月5日买入长河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长河公司的股东,丙从长河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2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 2012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一个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二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买入长河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甲出售长河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长河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资格提起第二个诉讼?说明理由。

丙公司是否有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甲企业在计算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存货跌价准备”在税前进行了扣除。但乙税务机关认为,甲企业1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并作出了补缴企业所得税33万元的决定。甲企业不服,拒绝补缴税款,向丙税务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丙税务机关要求甲企业提供纳税担保。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 乙税务机关认为“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 丙税务机关要求甲企业提供纳税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 甲企业能否不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如果M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丙公司退出丁公司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指出康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如果康某的行为不合法,除其所得收益归甲公司所有之外,康某还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指出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某向甲公司返还20 万元股票转让收益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并说明理由。

乙公司主张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B公司提出的改组甲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007年8月,甲、乙、丙、丁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07年9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意。2007年10月,该合伙企业与美达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美达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后,合伙企业迟迟未交付货款。美达公司认为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美达公司遂直接向丙要求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2008年10月,丙突发心脏病发作去世,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财产份额并要求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此,甲、乙、丁均表示拒绝,合伙协议也没有相应的约定。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乙、丙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美达公司直接要求丙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货款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题目所述情况下,丙的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并说明理由。

A市甲公司2007年度发生以下事项:(1)甲公司欠缴税款后,将价值150万元的设备以20万元价格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已知甲公司欠缴税款的情况下仍受让该设备,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遭受损失为由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转让行为,甲公司认为转让行为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税务机关无权干预。(2)甲公司2007年11月10日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当天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支票时出票日期却写成2006年11月16日,乙公司提出异议后,甲公司财务人员在该支票上直接更改了出票日期乙公司在办理结算时,银行不予接受该票据。(3)甲公司会计人员王某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购买办公用品的一张发票的票面记载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相符,于是要求开出该张发票的乙公司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乙公司及经办人员的印章。(4)甲公司会计人员王某将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负担的房租发票进行了财务处理,并将该发票复印加以说明后交由丙公司作为丙公司财务处理的依据。(5)甲公司会计人员王某因病临时离职,由张某接替王某的工作并办理了交接手续,公司在财务检查巾发现王某处理的账目中存在着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情况,公司认为张某已接替王某,应由张某承担法律责任。要求:(1)税务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银行不予接受乙公司提交的支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会计王某处理由甲、丙两个单位共同负担费用的原始凭证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会计王某处理由甲、丙两单位共同负担费用的原始凭证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甲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卓韵公司为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卓韵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卓韵公司股票。2011年12月,卓韵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卓韵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卓韵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5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卓韵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11年12月20日,卓韵公司召开董事会,卓韵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卓韵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2011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5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O元的价格买入卓韵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12年1月5日,甲以每股24元的价格出售了 3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12年2月15日买入卓韵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卓韵公司的股东,丙从卓韵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2年2月23日要求卓韵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2012年4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1个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2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卓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买人卓韵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2.甲出售卓韵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4.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卓韵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5.丙是否有资格提起第2个诉讼?说明理由。

A公司为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2018年12月25日,甲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A公司报告,2019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A公司报告。丙在2019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9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2019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问题2】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问题3】丙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并简要说明理由。

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进行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A公司报告,2007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A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2007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1个诉讼中,丙认为董事会决议未获通过,理由是董事会批准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2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8年8月,董事钱某将所持甲公司股份1000股全部卖出。(2)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18年6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8年10月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3)监事李某于2018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购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18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4)2018年4月12日,甲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18年4月20日购买甲公司股票1万股。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孙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李某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丙银行以出票人甲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甲公司拒绝丙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C公司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A公司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