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制度的特点。
问答题
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制度的特点。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相关考题:
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关于中世纪欧洲离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教会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基督教教义宣扬婚姻乃神作之合,人不得离之B.教会法维护夫妻一体主义,但允许特殊情况下夫妻离婚C.教会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宣告、别居制度、未完成婚的否定等制度D.及至16世纪,宗教改革和婚姻还俗运动使欧洲重新回到许可离婚主义
在中世纪的欧洲,宗教婚是当时主要的,占统治地位的结婚方式。教会不仅握有婚姻家庭的立法权,而且操纵婚姻家庭的司法权。结婚必须严格遵守教会法上有关规定。最能准确复述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A. 宗教婚流行于欧洲中世纪B. 教会在婚姻中的作用C. 宗教婚是中世纪的欧洲占统治地位的结婚方式D. 中世纪的欧洲,结婚必须遵守教会法的规定
中世纪的欧洲,宗教婚姻是当时主要的、占统治地位的结婚方式。教会不仅握有婚姻家庭的立法权,而且操纵婚姻家庭的司法权。结婚必须严格遵守教会法上的有关规定。最能准确复述这段话的主要意思的是( )。A.宗教婚姻流行于欧洲中世纪B.教会在婚姻中的作用C.宗教婚姻是中世纪的欧洲占统治地位的结婚方式D.在中世纪的欧洲结婚必须遵守教会法的规定
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关于中世纪欧洲离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教会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基督教教义宣扬婚姻乃神作之合,人不得离之B、教会法维护夫妻一体主义,但允许特殊情况下夫妻离婚C、教会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宣告、别居制度、未完成婚的否定等制度D、及至16世纪,宗教改革和婚姻还俗运动使欧洲重新回到许可离婚主义
单选题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影响最大的是()A刑法B婚姻家庭法C诉讼法D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