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省、市投资的标的物,能否行使优先权,如何行使?

问答题
省、市投资的标的物,能否行使优先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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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甲欠乙40万元的债务,丙欠甲80万元的债务,甲在对丙的债权到期后,一直没有行使该债权,致使其无力偿还对乙的债务。问:(1)乙能否行使甲的权利?为什么?(2)乙能否请求丙直接向自己履行义务?为什么?(3)乙的权利行使范围如何?

以下情形将导致船舶优先权消灭的是:( )。A.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受让人申请法院公告之日满30天没有行使权利B.船舶灭失C.具有海事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半年不行使D.船舶经法院强行拍卖

公安机关在行使紧急优先权时,对于造成的损失没有赔偿义务。( )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 )A.由于不可抗力,优先权人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未行使B.船舶灭失C.船舶转让,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不行使优先权的D.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行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B.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明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C.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既可以中止,也可以中断D.承包人只能通过书面致函的方式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宪法的规定,国务院行使批准()的建制和区域划分的职权。A、省、自治区、直辖市B、自治州、县、自治县、市C、省、县、乡D、省、市、县、乡

股东拥有新股优先认购权后,其处理权利的方式不正确的有() A、行使优先权B、放弃这一权利C、在任其过期失效后,可以申请再次行使优先权D、转让优先认股权

乙公司能否行使取回权?说明理由。

承建商对于拖欠的工程款能否主张权利?如何行使权利?

设在丁承租期间,甲、乙、丙因向辛借款而将该房抵押于辛,因甲、乙、丙到期无力还款,在承租期的第三年,辛欲行使抵押权而与丁发生纠纷。辛能否行使抵押权?如能行使,其行使抵押权的后果对丁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海商法》规定,船舶优先权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 )年不行使,权利消灭。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A:由于不可抗力优先权人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未行使B:船舶灭失C:船舶转让,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不行使优先权的D: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在“286”条解释生效后发生的验收工程拖欠款,因不知有此解释,错过行使优先权规定的时间,类似拖欠工程款能否主张优先权?如不能主张优先权,如何主张清欠权利?向谁主张?

省、市投资的标的物,能否行使优先权,如何行使?

迫征实施中主张优先权工作目标是。迫征人员对符合行使优先权的各类纳税人,经审批同意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行使优先权。

追征实施中主张优先权工作目标是,追征人员对符合行使优先权的各类纳税人,经审批同意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行使优先权。

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如不占有标的物即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因而用益物权是对标的物的有形支配。

下列选项中,有关船舶优先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海事请求权转移的,其船舶优先权不随之转移B、海事请求权转移的,其船舶优先权随之转移C、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不行使优先权消灭

欠税追征实施环节主要包括:追征告知、电话、约谈、财产检查、强制执行、主张优先权、代位权行使、撤销权行使、阻止出境等工作。

无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方可行使的欠税追征方式有()A、财产检查权B、行使撤销权C、主张优先权D、行使代位权

判断题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如不占有标的物即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因而用益物权是对标的物的有形支配。A对B错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有关船舶优先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海事请求权转移的,其船舶优先权不随之转移B海事请求权转移的,其船舶优先权随之转移C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不行使优先权消灭

问答题在“286”条解释生效后发生的验收工程拖欠款,因不知有此解释,错过行使优先权规定的时间,类似拖欠工程款能否主张优先权?如不能主张优先权,如何主张清欠权利?向谁主张?

判断题追征实施中主张优先权工作目标是,追征人员对符合行使优先权的各类纳税人,经审批同意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行使优先权。A对B错

单选题无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方可行使的欠税追征方式有()A财产检查权B行使撤销权C主张优先权D行使代位权

判断题迫征实施中主张优先权工作目标是。迫征人员对符合行使优先权的各类纳税人,经审批同意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行使优先权。A对B错

判断题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