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法院如何处理?

问答题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法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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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2)法院如何处理?

卫玲出生后,因为父母工作忙,把她送到乡下,由爷爷、奶奶照顾。爷爷、奶奶一直希望有个孙子,就把卫玲当男孩养。8岁时,卫玲回到父母身边。母亲开始没有在意。但在卫玲l3岁进入初中后,母亲发现了问题,开始刻意地改变卫玲的行为,母女间常为此出现冲突。学校里的同学也对卫玲不一样的装束和行为表示不理解,有时甚至取笑她。卫玲为此感到非常沮丧,主动来见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评估卫玲的问题后,准备介入的主要角度应该是帮助卫玲( )。A.加强自我同一性B.接纳自己身体和容貌C.改变人际间的冲突D.建立个体的价值体系

我与李某于介绍相识,感觉情投意合,遂发生了关系。不久,我发现李某有劣习,便提出分手,但李某威胁我:如果不与其结婚,要让我身败名裂,并三番五次到单位和家庭吵闹。无奈之下,我于2002年5月1日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行了婚礼。婚后,李某恶习难改,现在我真的无法忍受这种生活,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2005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2006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7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卫玲出生后,因为父母工作忙,把她送到乡下,由爷爷、奶奶照顾,爷爷、奶奶一直希望有个孙子,就把卫玲当男孩养。8岁时,卫玲回到父母身边,母亲开始没有在意,但在卫玲13岁进入初中后,母亲发现了问题,开始刻意地改变卫玲的行为,母女间常为此发生冲突,学校里的同学也对卫玲不一样的装束和行为表示不理解,有时甚至取笑她。卫玲感到非常沮丧,主动来见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评估卫玲的问题后,准备介入的主要角度应该是帮助卫玲( )。A.加强自我同一性B.接纳自己的身体和容貌C.改变人际间的冲突D.建立个体的价值体系

甲男与乙女于2000年3月24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4月,双方按照传统习俗举行了婚礼。因婚前相识时间短,彼此缺乏了解,性格不合,结婚之后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双方自2000年12月便开始分居。2001年6月,甲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夫妻共同财产摩托车一辆判归其所有。经查,该车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举行婚礼之前,女方娘家购买送给双方结婚的礼物,并没有确定是归甲男还是乙女。双方也没有对摩托车的归属进行约定。那么,双方讼争的摩托车依法应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或男方个人财产?A:应为法定的共同财产B:应为女方的法定个人财产,因为是女方娘家送的结婚礼物C:应为男方的法定个人财产,因为男方会骑摩托车,并且实际上也是由甲男使用D:如果双方离婚,则为乙女的法定个人财产;如果不离婚,则为法定的共同财产

共用题干甲男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向乙女提出想尽快结婚,打算赶在奥运会开幕当天举行婚礼;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8年8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l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根据案例回答32~34题。下列关于甲男与乙女的婚姻效力说法正确是()。A:尚未成立B:已经成立C:如双方认可,则已成立D:如双方不认可,则不成立

共用题干甲男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向乙女提出想尽快结婚,打算赶在奥运会开幕当天举行婚礼;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8年8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l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根据案例回答32~34题。如果甲男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的下列处理得当的是()。A:支持其诉讼请求B: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C:不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D: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共用题干甲男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向乙女提出想尽快结婚,打算赶在奥运会开幕当天举行婚礼;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8年8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l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根据案例回答32~34题。如甲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A:不予受理B:应当受理C:若女方也同意撤销,可以受理D:告知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撤销

由于父母工作忙,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卫玲,平时都惯着她。6岁时,卫玲回到父母身边。母亲发现卫玲经常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开始刻意地改变卫玲的行为,母女间常为此出现冲突。学校里的同学也跟卫玲合不来,卫玲为此感到非常沮丧,主动来见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评估卫玲的问题后,准备介入的主要角度应该是帮助卫玲()。A:加强自我同一性B:接纳自己身体和容貌C:改变人际间的冲突D:建立个体的价值体系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法院如何处理?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并简述理由。

卫玲出生后就由爷爷、奶奶照顾并当男孩养。卫玲13岁回到父母身边,母亲发现了问题,开始刻意地改变卫玲的行为和着装,母女出现冲突。同学取笑她。卫玲为此感到非常沮丧,主动来见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工评估卫玲的问题后,准备介入的主要角度应该是帮助卫玲()。A、加强自我同一性B、接纳自己身体和容貌C、改变人际关系的冲突D、建立个体的价值体系

以下校友中是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A、刘兴堂B、李恒德C、赵振业D、杨卫

郑男(23岁)为达到与李女(19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李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李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以下处理意见有哪些不正确?()A、 应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 应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C、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甲男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1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两人商定于5月1日举行婚礼。4月份,乙女又多次索要财物,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钱。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如甲男不久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如何处理()。A、支持其诉讼请求B、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C、不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D、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李卫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甲男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1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两人商定于5月1日举行婚礼。4月份,乙女又多次索要财物,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钱。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关于甲男与乙女的婚姻,正确的说法是()。A、尚未成立B、已经成立C、如双方认可,则已成立D、如双方不认可,则不成立

甲男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1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两人商定于5月1日举行婚礼。4月份,乙女又多次索要财物,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钱。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如甲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A、不受理B、受理C、若女方也同意撤销,可以受理D、告知当事人按离婚处理

问答题我与李某于介绍相识,感觉情投意合,遂发生了关系。不久,我发现李某有劣习,便提出分手,但李某威胁我:如果不与其结婚,要让我身败名裂,并三番五次到单位和家庭吵闹。无奈之下,我于2002年5月1日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行了婚礼。婚后,李某恶习难改,现在我真的无法忍受这种生活,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问答题李女、李男是姐弟,王男、王女是兄妹。李女和王男在中学读书时就产生了爱慕之情,李男与王女也互有好感。1989年,经双方父母同意,两家自愿换亲,互不要彩礼。两对儿女,未经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设酒宴招待了双方亲友。1990年,王男经商致富,染上不良嗜好,酗酒、赌博。李女为此和王男发生争吵,关系日益紧张。1991年,李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男离婚。法院认为李女与王男、李男和王女虽然自愿换亲,但未履行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属于“事实婚姻”。王男提出是换亲不能解除关系,否则退亲。现已查明,李女24周岁,王男25周岁,李男22周岁,王女21周岁。这两件“事实婚姻”应不应该承认?他们的“离婚”纠纷如何处理?为什么?

多选题郑男(23岁)为达到与李女(19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李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李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以下处理意见有哪些不正确?()A应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应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C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问答题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如何处理?

单选题甲男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1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两人商定于5月1日举行婚礼。4月份,乙女又多次索要财物,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钱。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乙女向甲男索要财物的行为,可以定性为()。A买卖婚姻B强迫婚姻C借婚姻索取财物D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单选题甲男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1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两人商定于5月1日举行婚礼。4月份,乙女又多次索要财物,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钱。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关于甲男与乙女的婚姻,正确的说法是()。A尚未成立B已经成立C如双方认可,则已成立D如双方不认可,则不成立

问答题张男与王女是中学同学,1998年3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男外出打工。张男外出打工期间,常与王女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6月,王女的父亲因欠同村李男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男抵债。王女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10月与李男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男闻讯,于同年11月回村,陪同王女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男与王女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有效。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问答题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而相识,不久就谈起了恋爱,并在婚前有过性行为。2001年6月结婚,婚后7个月,即2002年1月,张某生下一女,取名李莉。随着李莉的长大,周围的亲戚朋友都说她长得一点也不像李某,李某曾经产生过怀疑,但当时双方感情尚好,10没有深究。后双方感情逐渐恶化,经常发生争吵,其间李某曾与张某商量作亲子鉴定,遭到张某拒绝。2002年5月,李某诉至某县法院,要求离婚,同时要求法院确认李莉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本案的纠纷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