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53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A117万元B119万元C130.7万元D132万元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53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
A

117万元

B

119万元

C

130.7万元

D

132万元


参考解析

解析:
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108+9)÷(1-10%)×10%=13万元。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108+9+13+2=132(万元)。

相关考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720B.737C.800D.817

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委托N公司(N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加工材料一批,M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 0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万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 M公司收回材料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M公司已收回,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1 300B.1 220C.1 200D.1 370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消费税8 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52 000B.57 778C.60 000D.59 34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构料的计划,成本为 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 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 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8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6%、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3.5B.15C.15.2D.16.6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元。A:135000B:150000C:152000D:155950

(2012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 000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 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A.135 000B.150 000C.152 000D.155 950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A.36B.39.6C.40D.42.12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2016年2月3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为14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将该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将加工后的材料提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加工费及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均已结算),则甲公司关于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应负担的消费税5400元B.甲公司支付的加工费14000元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C.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D.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54000元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 的成本为 200 万元;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 50 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加工过程中,乙公司领用自身原材料 60 万元。由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3 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6%,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A.340 元B.310 元C.250 元D.280 元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元。A.18000B.14700C.16333.33D.1240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A、17944.44元B、17166.67元C、17000元D、17850元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元。A、52000B、57778C、59000D、5934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A、18000B、14700C、16333.33D、12400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6%(超支),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3000元。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A、70000B、73000C、76000D、79400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应支付加工费15000元、增值税税款为255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A、50000B、65000C、67000D、69550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A、60000B、80000C、83400D、8540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元。A、18000B、14700C、16333.33D、12400

单选题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消费税8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52000B57778C60000D59320

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为13000元、增值税款为221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A62000B73000C75210D77210

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0元,应支付加工费15000元、增值税税款为255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A50000B65000C67000D69550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A69000B72632C70000D72400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9万元和增值税1.53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人账价值为( )。A117万元B119万元C130.7万元D132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A17944.44元B17166.67元C17000元D17850元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6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物资的公允价值为42000元。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 )元。A36000B30000C40200D41220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17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A117万元B119万元C130.7万元D132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19000元(不合增值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