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居民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则该分公司按A国规定计算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即A国2017~2018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  )年度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A2017B2018C按月份划分在2017年和2018年D免税

单选题
某居民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则该分公司按A国规定计算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即A国2017~2018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  )年度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A

2017

B

2018

C

按月份划分在2017年和2018年

D

免税


参考解析

解析:
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年度与我国规定的纳税年度不一致的,与我国纳税年度当年度相对应的境外纳税年度,应为在我国有关纳税年度中任何一日结束的境外纳税年度。因此,应在我国2018年度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相关考题: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 )。A.15万元B.30万元C.35万元D.45万元

根据世界各国税法的通常做法及我国税法的一般规定,下列关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税收待遇的阐述正确的是()。A.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的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B.母公司所在国的税收法规对子公司同样具有约束力,除非它们所在国之间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有特殊的规定C.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其所发生的利润和亏损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人们通称的“合并报表”D.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成果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

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乙国抵免限额是( )。A.16B.14C.12D.24

我国某居民公司(母公司),在甲国设立一个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自主申报缴纳甲国所得税;在乙国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某年母公司核算的甲国分公司税后营业利润95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率20%、预提所得税率5%;取得乙国公司分回的利润360万元,乙国公司的当年利润缴纳乙国企业所得税200万元,当年税后利润的50%用于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  要求:计算母公司来源于甲、乙两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019年)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8年该企业申报的利润总额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A.1800B.1700C.2800D.2600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A.20B.17C.60D.10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税前所得为( )万元。A.323B.340C.400D.383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A.5.88B.3.53C.4.70D.2.60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丙企业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为( )万元。A.523B.500C.543D.513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50B.100C.150D.180

(2019年)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8年该企业申报的利润总额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575B.525C.1200D.1000

我国居民企业B公司在甲国设立一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要自主申报纳税。总分公司按照收入比例分摊总部管理费用,2018年度B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如下:  (1)B公司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国内营业收入400万元,总部管理费用20万元;  (2)甲国分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0万元,其中按照我国税法确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等合理支出70万元,企业所得税支出6万元;  (3)应收乙国某企业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5万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该特许权的相关摊销费用15万元,已在B公司境内利润中扣除。  要求:  (1)计算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甲企业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9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2.5 B.80 C.75 D.97.5

A国一居民企业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5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 )万元。 A.55B.60C.70D.75

(2019年)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 80%的子公司, 2018年该企业计算的境内利润总额 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 300万元,销售成本 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 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 5%。(注:该居民企业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计算 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是多少万元?( 2) 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万元。( 3)请计算 2018年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4)请计算 2018年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

A国一居民企业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5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 )万元。A.55 B.60 C.70  D.75

中国居民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情况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1)甲国分支机构所得未汇入我国,是否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说明理由。(2)说明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还是间接负担的所得税。(3)计算A公司来自甲国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4)计算A公司来自乙国子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5)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A公司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某跨国纳税人,总公司在甲国,甲国所得税率为25%,在乙国设一常设机构,乙国所得税率为50%,在某一纳税年度内,该公司从甲国获得收入2000万美元,来自乙国的收入1000万美元,总公司发生了200万美元的销货贷款利息费用,原应由分公司承担50%,实际由分公司承担100%的利息费用。计算该公司少纳税额并指出其避税方法。

甲国一居民企业在2017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2000万元。其中。来自本国所得1600万元,来自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400万元。采用直接抵免法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适用税率为20%时,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境内某居民企业在A国开设一家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那么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这一利润年度,在并人中国()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A、2017年度B、2018年度C、选择并入2017或2018年度D、按比例分别并入2017、2018年度

问答题A居民企业在美国的分公司,按美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要求:确定美国分公司在2018/2019财年在我国税收抵免的年度。

单选题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A15万元B30万元C35万元D45万元

问答题甲国某总公司在乙国设立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来源于乙国所得1000万元,乙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为鼓励外来投资,对该分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已知甲、乙两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甲国与乙国之间签订有税收饶让协定,并对境外所得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甲同所得税税率为40%。计算该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单选题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用分国限额法计算乙国抵免限额为()万元。(上述的所得均为税前所得)A16B14C12D24

单选题境内某居民企业在A国开设一家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那么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这一利润年度,在并人中国()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A2017年度B2018年度C选择并入2017或2018年度D按比例分别并入2017、2018年度

单选题某一年度内,在甲国的某总公司获利100万,其在乙国的分公司获利200万,甲乙两国政府的所得税率分别为40%和30%,按分国抵免限额计算,甲国应收税款为()万元。A80B240C50D60

问答题甲国一居民企业在2017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2000万元。其中。来自本国所得1600万元,来自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400万元。采用直接抵免法计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适用税率为30%时,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在A国的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则该分公司按A国规定计算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A国2015—2016年度)的营业利润及其已纳税额,应在我国()年度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A2015B2016C按月份划分在2015年和2016年D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