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0B120C300D150
单选题
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0
B
120
C
300
D
150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员工,每月工资 12000 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 4.5 元/股,共 60000 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3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2 元/股,2019 年 3 月 20 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2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0.5 元/股,2019 年 8 月 18 日李某将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 650000 元,缴纳相关税费 1625 元。李某第二次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26250 B. 30000 C. 25440 D.1794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A.82440B.79540C.103995D.92940
中国公民孙某2019年度取得下列所得(1)1月份孙某出售自己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00000元,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2)2月份购入A.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12月份卖出A.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700元。(3)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从兼职单位每月取得报酬3000元(4)2018年1月,任职上市公司授予孙某10000股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施权价每股5元。2019年3月5日,孙某按照规定行权,行权日该股票市场平均价格每股10元。2019年1月转让限售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0000B.19445C.17000D.1200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308 B.180 C.440 D.336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9年1月2日进行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9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9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李某转让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A.130000B.129700C.65000D.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82440 B.75440 C.103995 D.92940
中国公民孙某2019年度取得下列所得(1)1月份孙某出售自己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00000元,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2)2月份购入A.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12月份卖出A.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700元。(3)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从兼职单位每月取得报酬3000元(4)2018年1月,任职上市公司授予孙某10000股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施权价每股5元。2019年3月5日,孙某按照规定行权,行权日该股票市场平均价格每股10元。孙某2019年12月转让债券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14000B.4000C.3760D.366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120 B.0 C.300 D.15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取得股息收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A.120B.0C.300D.15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元。A.50.4B.180C.440D.336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元。A.4800B.5500C.4340D.4000
中国公民孙某2019年度取得下列所得(1)1月份孙某出售自己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00000元,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2)2月份购入A.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12月份卖出A.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700元。(3)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从兼职单位每月取得报酬3000元(4)2018年1月,任职上市公司授予孙某10000股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施权价每股5元。2019年3月5日,孙某按照规定行权,行权日该股票市场平均价格每股10元。孙某2019年兼职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7200B.5760C.4588D.5280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9年1月2日进行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9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9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 92910B.91830C.27130D.5433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A.11800B.30000C.60000D.0
中国公民孙某2019年度取得下列所得(1)1月份孙某出售自己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00000元,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2)2月份购入A.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12月份卖出A.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700元。(3)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从兼职单位每月取得报酬3000元(4)2018年1月,任职上市公司授予孙某10000股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施权价每股5元。2019年3月5日,孙某按照规定行权,行权日该股票市场平均价格每股10元。孙某2019年3月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13340B.8345C.2480D.2795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11800 B.30000 C.60000 D.0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员工,每月工资 12000 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 4.5 元/股,共 60000 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3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2 元/股,2019 年 3 月 20 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2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0.5 元/股,2019 年 8 月 18 日李某将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 650000 元,缴纳相关税费 1625 元。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 192910B. 54330C. 127130D. 7419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4800 B.5500 C.6400 D.4000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员工,每月工资 12000 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 4.5 元/股,共 60000 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3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2 元/股,2019 年 3 月 20 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2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0.5 元/股,2019 年 8 月 18 日李某将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 650000 元,缴纳相关税费 1625 元。李某转让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130000 B. 129700 C. 65000 D. 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1月份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A.11195B.10805C.19065D.12090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琳达每月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11195 B.10805 C.19065 D.13815
单选题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1月工薪收入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A3480B7480C1980D2980
单选题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稿酬所得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A180B308C440D336
单选题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55580B41080C58080D92940
单选题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0B11800C60000D30000
单选题中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2)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3)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4)2018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考题改编)琳达取得的董事费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A7000B8000C10000D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