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在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转致。

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在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转致。


相关考题:

红旗村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一幅10亩的耕地,但未进行登记,如果王某死亡,王某的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王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A、可以继承B、不能继承C、只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王某死亡时,才能继承D、王某生前所有的林地可以继承

经妻子同意,李某为妻子王某投保死亡保险一份,受益人为李某,五年后夫妻离婚,儿子李小小跟随母亲生活。一年后王某与张某结婚,某日王某遇车祸死亡,则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 A、全部支付给李某B、全部支付给王某C、作为遗产由李小小继承D、作为遗产由李小小和王某共同继承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A.推定王某和李某后于女儿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假设,在王某死亡前,刘某并没有提出离婚的请求,而在王某死亡后,刘某和李某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如何处理?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下列必然导致王某与w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消灭的事由是( )。 A.王某被刑事拘留 B.王某被宣告死亡 C.王某在地震后下落不明 D.w公司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E.推定王某、李某和女儿同时死亡

王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日本时与同船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王某用水果刀将其刺死,王某的行为( )。A.适用日本刑法B.适用中国刑法C.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日本刑法D.适用第三国刑法;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王某自从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下落不明至今已经5年。王某的子女打算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开始继承遗产。但是王某的妻子孙某不同意宣告王某死亡,而只是同意宣告王某失踪。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以王某的子女若打算宣告王某死亡,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B:法院应当宣告王某失踪C:法院应当宣告王某死亡D:法院宣告王某失踪后,王某的妻子可以自己指定王某财产的代管人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王某的生父及与王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先后死亡,王某()。A、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C、既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继父的遗产D、可以选择其一继承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王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与其韩国女友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该婚姻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韩国法律D、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

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

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判断题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在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转致。A对B错

问答题(1)张乙和王某同时死亡,张丙较张乙和王某后死亡。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所以,张乙有继承人张甲夫妇,张甲夫妇作为张丙的祖父母是张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王丁作为王某的弟弟是王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三人均有继承人,此时长辈先死亡,即张乙和王某同时死亡,张丙后死亡。  (2)无。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王丁作为王某的弟弟,是法律上规定的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他才享有继承权。本隶中,由于王某先于张丙死亡,也就是说王某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张丙,所以王丁没有继承权。  (3)张乙死亡后其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甲夫妇和张丙继承。王某的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丙继承。张丙从父母遗产中集成的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在本案中即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张甲夫妇继承。

判断题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A对B错

问答题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问答题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在国内有住所一处。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其间在日本又有住所一处。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本案应以哪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单选题王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与其韩国女友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该婚姻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韩国法律D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

问答题王某夫妻无子女,1980年将10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8年王某的妻子死亡。 1995年孟某与张桌结婚后另居住在他处,但逢年过节来看望王某。此后王某的侄子王杰、王某的弟弟、王某的妹妹也与王某时有来往。2000年王某突然病故,王某的弟弟和妹妹继承了王某的遗产。孟某和王某的侄子王杰也提出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王某的弟妹认为孟某不是王某的亲生子女,并且旱已结婚离开,因此不能继承王某的财产,王杰不是法定继承人。于是孟某和王杰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  问:孟某和王杰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问答题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问答题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