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的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

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的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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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海某出口公司向德国出口核桃3000公吨,一般应采用()贸易术语为好。 A、FOB汉堡B、FOB青岛C、FOB北京机场D、CIF汉堡

案情: 1998年4月6日,某果品公司与某外贸进出口公司签订了苹果出口代理合同,欲向美国出口苹果。同年5月10日,某外贸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苹果出口合同。1996年5月20日要求宣告票据无效,建行某分行应将汇票返回。

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苹果库存不足,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大连粮油出口公司以“FOB大连”条件卖给伦敦某公司一批苹果干,商定支付方式为托收。货物装船后,正要启航,船舱突然起火,货物全部焚毁。问青岛公司能否收取货款?()A、可以收取货款B、不能收取货款C、青岛公司已经完成交货任务D、伦敦公司自行承担货物损失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西安某生产企业出口一批货物,拟由汽车运至青岛通关后海运出口,《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运输工具名称”和“启运地”应分别填写( )。A、汽车;西安B、汽车;青岛C、船舶;西安D、船舶;青岛

中国某土产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红枣买卖合同,由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规定,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的红枣的等级为三级。合同签订后,新加坡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了信用证。交货时,中国某土产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遂改用二级红枣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价格不变,仍以三级货价计收。中国某土产公司认为,货物的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且价格不变,买方不会提出异议。可事实恰好相反,发货后,中国某土产公司到银行议付货款,开证行拒付货款,理由是单据与合同不符。中国某土产公司要求新加坡某公司修改信用证,被拒绝,新加坡某公司指责中国某土产公司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是什么?

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至日本,途中因海上暴雨,海水进入船舱打湿货物,这批货物的损失应由()负责赔偿。A、产品责任险B、出口信用保险C、海洋货物运输保险D、合同保证保险

2008年3月2日,中国江苏省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售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发价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出售为准。”3月8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价格上涨,原发价的价格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江苏省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规定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急,于是该出口公司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充次的做法是否妥当?

我国某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苹果,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经买方检验后发现,苹果总重量减少5%,而且每个苹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外商拒绝付款,并拒绝提货。以致苹果全部腐烂,外国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处理苹果费共3万美元。问题:中方应如何处理?

济南某企业出口一批货物,拟从青岛口岸报关出口,该企业向济南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申请签发“货物调离通知单”。()

某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钢材,由买方国内S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5亿美元。信用证通过一家国际性均银行F银行通知,同时由F行加以保兑。问:F行作为通知行,是受()的委托,将信用证转转交给出口方的银行。A、申请人B、进口方C、开证行D、出口方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服装,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出口公司按信用证要求将货物运出。在向开证行交单要求付款时遭拒付,银行称单据提交有问题,缺少信用证要求的保险单。出口方声称货物已安全抵达目的港,保险单遗失并不影响进口方安全收货,坚持要求银行付款。试问出口方的做法有道理吗?为什么?

问答题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苹果库存不足,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单选题西安某生产企业出口一批货物,拟由汽车运至青岛通关后海运出口,《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运输工具名称”和“启运地”应分别填写( )。A汽车;西安B汽车;青岛C船舶;西安D船舶;青岛

问答题我国某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苹果,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经买方检验后发现,苹果总重量减少5%,而且每个苹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外商拒绝付款,并拒绝提货。以致苹果全部腐烂,外国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处理苹果费共3万美元。问题:中方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某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一批,买卖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为CIF条件,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 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字样。当时正遇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后几经交涉,最终以减价了案。对此,试予评论。

问答题中国某土产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红枣买卖合同,由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规定,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的红枣的等级为三级。合同签订后,新加坡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了信用证。交货时,中国某土产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遂改用二级红枣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价格不变,仍以三级货价计收。中国某土产公司认为,货物的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且价格不变,买方不会提出异议。可事实恰好相反,发货后,中国某土产公司到银行议付货款,开证行拒付货款,理由是单据与合同不符。中国某土产公司要求新加坡某公司修改信用证,被拒绝,新加坡某公司指责中国某土产公司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开证行是否有权拒付贷款?

问答题中国某土产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红枣买卖合同,由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规定,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的红枣的等级为三级。合同签订后,新加坡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了信用证。交货时,中国某土产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遂改用二级红枣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价格不变,仍以三级货价计收。中国某土产公司认为,货物的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且价格不变,买方不会提出异议。可事实恰好相反,发货后,中国某土产公司到银行议付货款,开证行拒付货款,理由是单据与合同不符。中国某土产公司要求新加坡某公司修改信用证,被拒绝,新加坡某公司指责中国某土产公司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是什么?

问答题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的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

问答题1995年,中国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订一批原材料。中方电:“兹发价10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15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5/6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4月9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发价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问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单选题某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钢材,由买方国内S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5亿美元。信用证通过一家国际性均银行F银行通知,同时由F行加以保兑。问:F行作为通知行,是受()的委托,将信用证转转交给出口方的银行。A申请人B进口方C开证行D出口方

问答题某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与信用证均可明三级品,发货时明知三级红枣库存不足,便以部分二级红枣顶替,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仍以三级计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判断题济南某企业出口一批货物,拟从青岛口岸报关出口,该企业向济南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申请签发“货物调离通知单”。()A对B错

问答题1998年4月6日,某果品公司与某外贸进出口公司签订了苹果出口代理合同,欲向美国出口苹果。同年5月10日,某外贸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苹果出口合同。1996年5月20日美方开出了信用证,外贸公司遂于5月23日向果品公司开出一张面额为98.718万元(扣除利息1.272万元)的银行汇票作为预付款,果品公司向外贸公司出具了100万元的收条。5月25日,果品公司按约将第一批货交到外贸公司指定的码头出口。同年6月3日,应果品公司要求,外贸公司向果品公司出具了面额30万元、由工行某分行承兑的汇票。果品公司接到}[票后,随即将其质押给建行某分行,以贷款30万元,但在背书栏未记载“质押”字样,也未附粘单记明。7月1日,汇票到期日前第三天,建行某分行将该质押汇票提交中行某支行清收,结果工行某分行拒付。拒付理由是:质押无效。与此同时,果品公司迟不履行交货业务,外贸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票据无效,建行某分行应将汇票返回。该汇票质押是否有效?

问答题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规定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急,于是该出口公司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充次的做法是否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