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A、始终维护平民利益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C、保护私有财产,公正至上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 A、始终维护平民利益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保护私有财产,公正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相关考题: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近代以来,“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手段。”材料一: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在他所著的《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材料二:……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材料三:“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孙中山《孙中山全集》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6分)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材料一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德国法学家耶林格材料二英国是近代宪法的起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称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地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中,而是分别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之为“不成文法”。——《外国法制史》材料三美国(1787年)宪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它的制定是将欧洲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有关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使这些伟大的思想在政治实践中获得发扬光大。——《西方政治制度史》材料二认为,许多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的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指出其中最著名的一部英国宪法性法律的名称,并作出简要评价。
从一般意义上理解,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民主和法治,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密不可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法律是君主个人意志的体现,皇帝集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决策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材料二: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德国法学家耶林格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民享有人身、言论、著作、集会、结社、迁移等项自由和请愿、诉讼、选举及被选举等项权利。——《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材料三体现的主要思想是什么?它的颁布有什么意义?
德国法学家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三次用的是法律。罗马法是罗马统治的有力支柱,对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上述三部法律文件的共同点。(2分)你能从中得出的最主要认识是什么?
材料一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德国法学家耶林格材料二英国是近代宪法的起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称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地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中,而是分别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之为“不成文法”。——《外国法制史》材料三美国(1787年)宪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它的制定是将欧洲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有关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使这些伟大的思想在政治实践中获得发扬光大。——《西方政治制度史》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什么?为何说罗马法律对世界的征服最为持久?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以下说法较准确地解释了“罗马第三次征服世界”观点的是()A、在古代罗马,平民和奴隶的利益均受到法律的保护B、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并且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C、罗马法经历了从习惯法、成文法到万民法的发展历程D、罗马法维系了国家的统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德国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因为罗马法中蕴含如下观念()A、人人平等,公正至上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下列说法全面体现了以上观点的是()A、在罗马帝国征服扩张过程中罗马法律所起的作用最大B、查士丁尼法典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C、罗马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使平民利益得到保护D、罗马法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下列说法全面体现了以上观点的是()A、在罗马帝国扩张过程中罗马法律所起的作用最大B、《民法大全》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C、罗马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使平民利益得到保护D、罗马法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帝国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唯有法律是征服世界最为持久的征服。”那些“征服世界的法律”源于()A、《十二铜表法》B、《查士丁尼新敕》C、《查士丁尼法典》D、《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近代以来,“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手段。”材料一: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在他所著的《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材料二:……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材料三:“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孙中山《孙中山全集》近代欧洲大陆各国的法律大多渊源于罗马法。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古罗马法实行的法律诉讼制度和原则中,至今依然起作用的有哪些?
“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对这句理解正确的是()A、罗马法对罗马持久的统治的维系起到了积极作用B、罗马人不仅以武力扫天下,更懂得以法律统治世界C、罗马法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D、表明罗马法律体系的成熟
“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这段材料意在说明()A、罗马人完全依靠法律征服了世界B、罗马法最终带来了罗马帝国疆域的扩大C、完善的法律是国家稳定繁荣的基础D、罗马法对后世各国法律制定都产生深远影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罗马法精神》中说:“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是法律。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在“征服世界的法律”中,其基本法是()A、《十二铜表法》B、《查士丁尼法典》C、《查士丁尼法学总论》D、《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最为准确的理解是()A、不以武力为手段B、罗马法具有其它法律不可比的优点C、罗马法适用于世界D、罗马法的灵活性和适用性成为近代资本主义法律的基础
材料一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德国法学家耶林格材料二英国是近代宪法的起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称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地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中,而是分别由许多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之为“不成文法”。——《外国法制史》材料三美国(1787年)宪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它的制定是将欧洲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有关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使这些伟大的思想在政治实践中获得发扬光大。——《西方政治制度史》材料三中“美国(1787年)宪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的主要含义是什么?举例说明这部宪法是如何将 “人类对理性政治的思考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原则”的?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近代以来,“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手段。”材料一: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在他所著的《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材料二:……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材料三:“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孙中山《孙中山全集》材料二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在“征服世界的法律”中,最能够适应罗马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的是()A、习惯法B、《十二铜表法》C、公民法D、万民法
20世纪30年代日本某法学家在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后说:“耶林说过,‘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用武力,第二次是用宗教,第三次是用法律。’然而,大体上可以说,中国亦是一以武力,二以儒教,三以法律支配东部亚细亚的(包括日本)”该法学家旨在揭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A、都推动人类文明进程B、具有相同的历史命运C、都促进近代日本发展D、都包含自然法的理念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罗马法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意在说明()A、罗马人完全依靠法律征服了世界B、法律最终带来了罗马疆域的扩大C、完善的法律是国家稳定繁荣的基础D、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订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一般意义上理解,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民主和法治,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密不可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法律是君主个人意志的体现,皇帝集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决策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材料二: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而第三次征服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德国法学家耶林格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民享有人身、言论、著作、集会、结社、迁移等项自由和请愿、诉讼、选举及被选举等项权利。——《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材料二中的“法律”指的是罗马法它包括哪些内容?简述罗马法与近代法学之间的关系。
单选题罗马帝国层经三次征服世界,其依赖的因素不包括()A宗教B法律C文化D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