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第四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水法》第四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相关考题:
新水法在原水法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修改,其主旨也有原来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变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A、效益最大B、可持续利用C、高效利用D、统一管理
《水法》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A、全面规划B、统筹兼顾C、标本兼治D、综合利用E、节水灌溉
单选题新水法在原水法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修改,其主旨也有原来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变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A效益最大B可持续利用C高效利用D统一管理
单选题《水法》适用范围为在本国领域内“()水资源、防治水害”。A开发、利用B开发、利用、节约C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D开发、利用、节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