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雕琢:玉器( )A. 蚕丝:织造:丝绸B. 粮食:酿造:美酒C. 生铁:冶炼:钢材D. 蚊香:点燃:烟雾
玉石:雕琢:玉器( )
A. 蚕丝:织造:丝绸
B. 粮食:酿造:美酒
C. 生铁:冶炼:钢材
D. 蚊香:点燃:烟雾
B. 粮食:酿造:美酒
C. 生铁:冶炼:钢材
D. 蚊香:点燃:烟雾
参考解析
解析:玉石雕琢之后可以变成玉器,蚕丝经过织造之后可以变成丝绸,而且题干中没有化学变化,只有物理的变化,所以答案是A。
相关考题:
玉石鉴赏与收藏 本人从事玉器行业不久,以赌绿色玉居多,因不懂得售价,常常价格糊涂乱卖!现想收藏一些上成绿玉石,但这一类知识溃乏不懂得化分,也很想得到这一类的知识,请各位高手不啬赐教!或加本人QQ522296492细谈!谢谢
甲的妻子非常喜欢玉器,甲为了庆祝他们的十周年结婚纪念日而购买了一块价值3 万元的玉石,并委托雕刻家乙在玉石上刻下他和妻子的名字。乙见玉石质地十分好,起了爱慕之心,于是倾注心血,耗费数日时间在玉石上刻上了“五女拜寿图”的微雕,并将该微雕玉石送去参展,微雕展出后声名大噪,有人甚至出价10 万元欲购得此物。甲向乙索要玉石时,乙拒绝返还,只愿意以购买玉石的原价赔偿给甲。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乙基于原始取得获得该微雕玉石的所有权B.乙基于继受取得获得该微雕玉石的所有权C.甲仍然拥有该微雕玉石的所有权D.该微雕玉石应归甲、乙所共有
王某在土地里发现玉石一块,经专家估价后价值在2万元左右,玉石艺术家李某见到该玉石后爱不释手,请求王某借与其观赏数日,王某应允,后李某擅将该玉石进行雕琢,做成一精美的玉石艺术品,价值达到50余万元,李某的好友张某见后大加赞赏,遂以45万元将之买下,王某闻知后要求张某予以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李某无权处分王某的物品,张某应当将该物返还给李某B:张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C:李某有权处分该物,张某基于买卖合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D:李某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权利内容变更的是( )。A、甲在自己所有的玉石上进行加工雕琢B、乙将自己享有的抵押权顺位往后顺延C、丙放弃了自己的抵押权D、丁因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而使得自己的债权沦为自然债权
遗失玉石悬赏广告案甲有一块价值不菲的玉石,非常爱惜。一日,在乙的劝说下,甲乙一同携带玉石参加一场博览会。乘坐出租车时,甲将玉石放在座位旁,并让乙提醒自己下车时带走玉石,乙答应。后因赶时间,下车时甲乙均忘记带走玉石。甲遂发布悬赏广告,凡有拾到玉石并归还者,以5000元相赠。司机丙拿着玉石去找甲,甲不欲兑现悬赏承诺,丙即以甲不支付5000元为由留置玉石。后丙将玉石交给丁保管。丁将该玉石放在自家保险柜中。当天半夜,小偷戊趁丁熟睡之际,撬开保险柜偷走玉石。戊谎称该玉石为祖传宝贝,以该玉石为质押向李某借款6万元,并将玉石交归李某占有。后戊按时还钱,李某将玉石返还给戊。戊将该玉石卖给玉器店。金某在玉器店内以市场价格买走该玉石,置于家中。甲到金家做客,认出该玉石为自己当年所丢的那块。【问题】1.乙下车时忘记提醒甲拿走玉石,甲能否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2.关于甲发布的悬赏广告的性质,学界有哪些不同的认识?司机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5000元?3.丁保管的玉石被偷走,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4.若戊到期不能还款,李某能否以该玉石实现质权?5.金某能否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6.甲是否可以从金某处要回玉石,为什么?7.甲可以追究丙、戊的什么责任?
单选题鞍山玉佛苑以世界最大的玉佛而著名,玉佛由世界上最大的“玉石王”雕琢而成,“玉石王”总重()多吨。A50B100C160D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