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Mt/a,且不得高于5.0Mt/a。 A.0.6B.1C.0.9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Mt/a,且不得高于5.0Mt/a。
A.0.6
B.1
C.0.9
相关考题: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m;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m。 A、800,1000B、800,1200C、800,1500D、1000,1500
4、设计生产能力3Mt/a以上的矿井,其设计生产能力按1Mt/a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