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与一西班牙公司成交80M/T货物,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并禁止分批装运,起运国为中国港口,卸货港为巴塞罗那,最迟装运期为2007年4月20日。由于我方货源分散,公司与船公司协商后,于2007年4月1日在上海港将40M/T货物装船,后于2007年4月5日在温州港将剩余的40M/T货物装在同一只船上。当公司提交全套单证议付时,开证行以分批出运为由,拒绝议付。试分析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

我国某公司与一西班牙公司成交80M/T货物,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并禁止分批装运,起运国为中国港口,卸货港为巴塞罗那,最迟装运期为2007年4月20日。由于我方货源分散,公司与船公司协商后,于2007年4月1日在上海港将40M/T货物装船,后于2007年4月5日在温州港将剩余的40M/T货物装在同一只船上。当公司提交全套单证议付时,开证行以分批出运为由,拒绝议付。试分析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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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化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货款,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10年10月15日,信用证截止日为2010年10月30日,交单期为提单日期后15天且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该证的交单地点在开证行。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发运日期为2010年9月29日。10月2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通过其银行寄往开证行,遭到开证行拒绝。 问题: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 200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买方以货物不符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开证行应否接受这一要求?为什么?

我国某公司与法国F公司以CIF Bordeaux成交,出口一批化工原料,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信用证,且规定“以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商品复检,复检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我方在货物装运后,凭信用证规定全套单据议付结汇后,收到F公司认为产品含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索赔通知和法国波尔多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试分析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

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载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后交单据交议付行议付。第二天,议付行收到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此时开证行与议付行应该如何处理?

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正本提单是以一份组成,不符合全套要求为由拒付,为什么?

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出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在将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后第二天收到开证行撤销信用证的通知。此时()。A、议付银行应取消议付出B、议付行应执行议付C、开证银行对已议付的5万英镑,仍应偿付,但其余5万英镑立即失效D、开证行分批执行议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如买方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在支付上正确的做法是( )。A、法国的议付行审查单证相符,应付款B、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如果审查单证相符,也应付款C、买方得知所购货物灭失,可不付款给开证行D、买方得知所购货物灭失,应及时通知开证行,开证行可以拒付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甲方?( )A、货物运抵上海港时B、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C、货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时D、货物交到买方的手中时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我某进出口公司与日商在某年11月按CIF条件签订一份10万元棉布的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日商于次年3月上旬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与发票金额加一成。 我方正在备货期间,日商通过开证行送来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保险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三成。 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 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对否?为什么?

中方某进出口公司与加拿大商人在1994年1月份按CIF条件签订一出口10万码法兰绒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加拿大商人于1994年5月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我方正在备货期间,加商人通过银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投保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15%。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对否?

问答题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商业发票上没有受益人签字为由拒付?为什么?

问答题我某纺织品贸易公司与英国外商订立了一个出口T恤的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不可撤消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对方开来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通知银行交单议付,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货款,接着,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我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我通知行突然接到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时,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如果发运不再议付该款项。我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我通知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问答题我某进出口公司与日商在某年11月按CIF条件签订一份10万元棉布的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日商于次年3月上旬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与发票金额加一成。 我方正在备货期间,日商通过开证行送来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保险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三成。 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 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对否?为什么?

问答题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等,投保金额不足为由拒付?为什么?

单选题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出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在将单据交议付银行议付后第二天收到开证行撤销信用证的通知。此时()。A议付银行应取消议付出B议付行应执行议付C开证银行对已议付的5万英镑,仍应偿付,但其余5万英镑立即失效D开证行分批执行议付

问答题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问答题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 200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买方以货物不符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开证行应否接受这一要求?为什么?

问答题一张金额为10万英镑的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载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后交单据交议付行议付。第二天,议付行收到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此时开证行与议付行应该如何处理?

问答题我国A公司从B外商进口一批商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B商在有效期内将合格的单据交议付行议付,中国银行审核单据后随即对议付作了偿付。我A公司收到第一批货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并说明理由。A公司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我国某公司与法国F公司以CIF Bordeaux成交,出口一批化工原料,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信用证,且规定“以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商品复检,复检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我方在货物装运后,凭信用证规定全套单据议付结汇后,收到F公司认为产品含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索赔通知和法国波尔多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试分析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

问答题我国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竹,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问答题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