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8年度该企业境内会计利润为350万元,当年企业直接对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其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税后利润80万元,甲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70万元,乙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事项,则该企业2018年实际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假设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计算境外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A.95.5 B.97.5 C.112.5 D.90

境内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8年度该企业境内会计利润为350万元,当年企业直接对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其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税后利润80万元,甲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70万元,乙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事项,则该企业2018年实际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假设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计算境外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

A.95.5 
B.97.5 
C.112.5
D.90

参考解析

解析:企业对外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所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350+20)×25%=92.5(万元);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的税后利润应在我国补税=80/(1-20%)×(25%-20%)=5(万元);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的税后利润因为在乙国已经按30%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高于抵免限额,所以不需要在我国补税;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的亏损不需要在我国纳税,同时不得用境内的所得或来自他国的所得弥补该项亏损。该居民企业2018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2.5+5=97.5(万元)。

相关考题:

某居民企业2013年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使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过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家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75B.77.5C.127.5D.172.5

某居民企业2009年生产经营所得额为6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95B.92.5C.127.5D.172.5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2019年汇总纳税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35B.5.00C.2.35D.5.35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A.20B.17C.60D.10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税前所得为( )万元。A.323B.340C.400D.383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4.70B.3.53C.5.88D.2.35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丙企业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为( )万元。A.523B.500C.543D.513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50B.100C.150D.180

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A.25B.20C.50D.55

某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分公司分回税后收益折合人民币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25 B.26.25 C.30 D.31.25

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我国甲居民企业向A国乙企业投资。2017年从乙企业分回的股息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为5万元。2018年乙企业向甲企业分配160万元的股息,已知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企业从A国分回的股息需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A.0B.5C.10D.50

某境内饮食服务公司2016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韩国设有甲、乙两个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分支机构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两分支机构分别在韩国缴纳了7.50万元和2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服务公司在我国汇总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48.5B.50C.55D.82.5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取得境外A国营业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已知甲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6C30D31.25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A25B26.25C30D31.25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A国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税后收益),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12万元。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8C26.5D34

单选题境内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8年度该企业境内会计利润为350万元,当年企业直接对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其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税后利润80万元,甲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70万元,乙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事项,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计算境外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则该企业2018年实际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95.5B97.5C112.5D90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0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0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6.25C30D31.25

问答题某居民企业是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企业,在境外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2015年和2016年发生以下经济事项:(1)2015年境内所得500万元,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120万元,A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在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A国预提所得税税率20%;从B国分支机构分回利润40万元,已在B国纳税12万元。(2)2016年境内所得650万元,从A国分回股息红利32万元(已在A国缴纳20%的预提所得税),B国分支机构当年出现经营亏损25万元。要求:分别计算2015年和2016年该企业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境内某居民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00B202.5C197.5D172.5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甲国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税后收益),已在甲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8C26.5D34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3年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135B230C255D260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2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6.25C30D31.25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7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A75.00B77.50C127.50D172.50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3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135B140C155D160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5B77.5C127.5D172.5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2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5B77.5C127.5D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