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外出打工期间与男友王某同居并怀孕,因父母反对二人处对象,宋某一直将怀孕一事对外隐瞒。一日,宋某在其公司员工宿舍一楼卫生间内自然分娩产下一活体男婴后,不顾当日低温且下雪的室外环境,将男婴扔到女卫生问窗外的空地上,最终导致该男婴死亡。对于宋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构成遗弃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C.构成虐待罪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宋某外出打工期间与男友王某同居并怀孕,因父母反对二人处对象,宋某一直将怀孕一事对外隐瞒。一日,宋某在其公司员工宿舍一楼卫生间内自然分娩产下一活体男婴后,不顾当日低温且下雪的室外环境,将男婴扔到女卫生问窗外的空地上,最终导致该男婴死亡。对于宋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构成遗弃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
C.构成虐待罪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故意杀人罪与遗弃罪的区别。行为人将负有抚养义务的被害人抛弃,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遗弃罪,关键是看该抛弃行为能否使被抛弃对象生命安全遭受重大危险。宋某将没有任何自我救助能力的婴儿扔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室外,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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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因股东分红事宜与张某发生争吵,怀恨在心。一日,宋某伙同好友把张某挟持至宋某家,软禁数日。问: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子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与贾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之后有十多年没有见面。某日在北京偶遇,两人均特别激动,李某一拳打向贾某以示哥们情谊,不料贾某随即倒地昏迷不醒,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贾某患有严重的脾肿大。李某从来没有听说过贾某患有这种疾病,李某的行为与贾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高某花5000元新买的手机被一个小男孩宋某偷了,高某当场发现并追赶,在抓住宋某以后,宋某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并趁高某不注意欲挣脱逃走,高某一气之下把宋某推到河中。宋某不会游泳,向高某呼救。高某是省二级游泳运动员,心想本来就是宋某偷东西在先,自己是受害者,于是没有对宋某进行施救,宋某最终溺水身亡。高某的行为与宋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王某与辛某积怨已久,王某经暗地调查得知辛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某日王某当众侮骂辛某,辛某受到刺激,心脏病发当场死亡。由于辛某是特殊体质,故王某的行为与辛某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D.刘某扒窃了田某的钱包后夺路狂奔,田某在其后紧追不舍,刘某慌不择路,撞在了停在路边的挖掘机上,身受重伤。田某的行为与刘某的重伤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方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方陈某的车辆保持5米车距并减速缓行。此时,梁某从宋某后方快速驶来,并意欲超车,因速度过快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连环追尾,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主观上并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B、宋某的车辆将陈某的车辆撞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D、梁某不承担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的是宋某的车而非陈某的车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王某行为的性质是()。 A.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B.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C.属于防卫过当D.属于正当防卫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本文来源:考试大网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宋某持三棱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棱刮刀砸在宋某头部,宋某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棱刮刀将宋某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宋某与江某是夫妻,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宋大,宋二和宋小。宋大英年早逝,留下一子宋小庆。宋二收入颇丰,但却拒绝赡养宋某和江某。后宋某因病去世,留下两栋房子和存款50万元。在办理丧事期间,宋小因太过悲痛导致心脏病发而死亡,留下一女宋倩倩。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宋小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B.宋小庆对宋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C.宋倩倩属于转继承人D.宋二因拒绝赡养宋某,导致其丧失继承资格E.宋倩倩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宋某系某区人防办工作人员,一日其找到本单位的机要员程某,问有无法轮功方面的文件,程某说有一份,宋某便要求借阅。程某私自将市委办公室13号绝密文件复印件借给宋某。宋某拿回家后将该复印件复印了 1份,交给该区法轮功练功负责人江某,后江某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该文件刊登在加拿大的某网站,造成国家秘密在国内外大范围泄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B.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C.宋某和程某二人的行为成立共同犯罪D.程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宋某与江某是夫妻,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宋大,宋二和宋小。宋大英年早逝,留下一子宋小庆。宋二收入颇丰,但却拒绝赡养宋某和江某。后宋某因病去世,留下两栋房子和存款50万元。在办理丧事期间,宋小因太过悲痛导致心脏病发而死亡,留下一女宋晴晴。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宋二可能分得部分遗产B.宋小庆对宋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C.宋晴晴属于转继承人D.宋二因拒绝赡养宋某,导致其丧失继承资格E.宋晴晴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某男青年幼年丧父,其母与宋某结婚,他也随母与继父一起生活,改名宋强。宋强考入高中后,与同班女同学云某经常在一起学习,互生好感,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云某同其父母应邀去宋家作客时,才知两家原有亲戚关系,宋强的生父与云的祖母是同胞姐弟,宋强与云某系表叔与表侄女关系。云的父母认为双方辈分不同,坚决反对这门婚姻,并以限制云某人身自由的方式加以阻挠。但宋强与云某感情甚笃,决心不顾父母反对,登记结婚。云的父母的行为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某男青年幼年丧父,其母与宋某结婚,他也随母与继父一起生活,改名宋强。宋强考入高中后,与同班女同学云某经常在一起学习,互生好感,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云某同其父母应邀去宋家作客时,才知两家原有亲戚关系,宋强的生父与云的祖母是同胞姐弟,宋强与云某系表叔与表侄女关系。云的父母认为双方辈分不同,坚决反对这门婚姻,并以限制云某人身自由的方式加以阻挠。但宋强与云某感情甚笃,决心不顾父母反对,登记结婚。宋强与云某是否可以结婚,并说明理由。

宋某,17周岁。某日赴宴后,宋某酒醉,独自回家途中遇蒙面人(毛某)持刀抢劫,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毛某胸部猛刺几刀,致毛某当场死亡,随后宋某酒醒,向公安机关自首。对于宋某的行为,属于中国刑法规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是()。A、宋某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B、宋某酒醉,意识不清。C、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宋某在杀人后投案自首。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项是正确的。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王某素有赌博恶习,因无固定收入来源,缺乏赌资,遂起骗取钱财用于赌博之意。某日,王某得知宋某颇有家资,决定从宋某处弄点钱。于是,王某伪造了姓名为王××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找到宋某,谎称自己在做水产生意,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愿意以高额利息向宋某借款,并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宋某同意后,二人签订借款合同,王某在合同上署名王××,并用假房产证作为抵押,宋某借给王某100万元。王某将这笔钱用于赌博,并全部输光。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并阐述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冯某(男26岁)与宋某(女23岁)同居在一起。某日二人在所住院内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过程中冯某将宋某的衣服剥光,而且对宋某进行殴打(后经鉴定宋某为轻伤),后被围观的邻居制止。事后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经审查以后认为,冯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于是将案件转到刑事审判庭。对此,宋某向法院表示,自己只是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不愿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但法院仍将此案作为自诉案件立案。法院立案后,宋某多次要求撤诉,但法院不予准许。开庭审理时,宋某经两次依法传呼仍拒不到庭,人民法院遂将宋某拘传至法庭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正确的是:()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宋某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陈某因向宋某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宋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陈某未经宋某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不知情的孙某,租期3年。半年后,陈某无力偿还欠款,宋某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汽车,被杨某购得。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孙某可基于租期未到来对抗宋某的拍卖行为B、孙某不能基于租期未到来对抗宋某的拍卖行为C、孙某无权要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D、孙某可要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项是正确的。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问答题某男青年幼年丧父,其母与宋某结婚,他也随母与继父一起生活,改名宋强。宋强考入高中后,与同班女同学云某经常在一起学习,互生好感,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云某同其父母应邀去宋家作客时,才知两家原有亲戚关系,宋强的生父与云的祖母是同胞姐弟,宋强与云某系表叔与表侄女关系。云的父母认为双方辈分不同,坚决反对这门婚姻,并以限制云某人身自由的方式加以阻挠。但宋强与云某感情甚笃,决心不顾父母反对,登记结婚。云的父母的行为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单选题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工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问答题某男青年幼年丧父,其母与宋某结婚,他也随母与继父一起生活,改名宋强。宋强考入高中后,与同班女同学云某经常在一起学习,互生好感,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云某同其父母应邀去宋家作客时,才知两家原有亲戚关系,宋强的生父与云的祖母是同胞姐弟,宋强与云某系表叔与表侄女关系。云的父母认为双方辈分不同,坚决反对这门婚姻,并以限制云某人身自由的方式加以阻挠。但宋强与云某感情甚笃,决心不顾父母反对,登记结婚。宋强与云某是否可以结婚,并说明理由。

多选题2013年4月1日,王某借朋友陈某的路虎车外出旅游。4月10日,因王某无节制消费导致无钱加油。遂将路虎车卖给了同在加油的宋某,约定5月3日交车;此时宋某对路虎车并非王某所有一事并不知情。后陈某将车要回,王某无法向宋某交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宋某可以因王某无所有权主张合同无效B宋某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C宋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D如果宋某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单选题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正确的是:()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宋某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